抽地下水收費? 胡志強退回
「有水不知無水苦!」市府水利局昨日在市政會議中,提案「台中市地下水資源維護費收取自治條例草案」進行審議。
市長胡志強認為,是否養殖業者只要付錢就可一直抽,建商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會不會將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水利局長劉振宇說,各大型建案工程大量抽地水下,根據都發局統計,從96年到101年,台中市抽水量達到5億4205萬噸,平均每年抽取9千萬噸,相當0.45座石門水庫水量;訂自治條例是基於愛惜水資源及地下水資源管理,1年可收到地水資源維護費6億元。
胡志強關心「是不是五都皆這樣做?」劉振宇說「這是5都首創。」
胡志強指出,在昨天以前他沒有看過這個案子;他認為水利局主要目標是想要避免或減少抽取地下水,是「以價制量」,會不會「有錢就可以一直抽?」
都發局長沐桂新指出,地下水資源維護費用,對台中市開發商增加不少負擔,暴雨期的雨量會補注水脈,1次性抽取,雨季過後水脈會回來;長期性抽取對地質有長遠影響,建議應該將二者進行分析,再研究如何收費。
經過激烈討論後,胡志強表示,這個法案容易產生爭議和誤解;條例名稱如果叫作「維護地下水資源自治條例」可能較妥當。他建議調整型態與感受,先退回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