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短訊「要陪你睡嗎?」 控性侵不起訴
竹科黃姓工程師4月與陳姓女網友初次見面就發生關係進而同居,陳女懷孕後黃男發現她劈腿而決裂,陳女「感覺像被性侵」提告,檢方發現她事後傳送「今天要陪你睡嗎?」簡訊,認為控訴有問題,全案不起訴處分。
陳女7月中旬控訴28歲的黃男5月29日深夜在住處對她性侵得逞。黃男到案否認性侵,聲稱兩人透過網路交友,4月底初次見面就發生關係。
黃男說,事發當時與陳女已經同居,當晚他去健身房,陳女也問他要不要陪睡。今年7月他發現陳女劈腿,攤牌分手,沒想到陳女反告他性侵。
檢方發現,陳女指控當晚有點醉意,黃男撫摸她全身,並拉她褲子拉鍊,她有推開黃男並說不要,但黃男仍硬上得逞。不過,陳女在檢方偵查庭卻改口說,不記得有沒有說要或不要,事後因討論小孩的事情,覺得黃男不負責任,「感覺像被性侵」。
檢方認為陳女前後陳述不一,且拖到7月14日才到醫院驗傷,案發後又持續與黃男聯絡,並傳送「今天要陪你睡嗎?」簡訊,多次在社群網站張貼與黃男交往、一同出國的留言,因此認為跟一般男女朋友無異,將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