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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環評新標準 2級放寬免環評

水庫環評新標準 2級放寬免環評

台灣現有九十六個大小水庫,集水區占台灣三十六%面積,土地開發受限於環評法,衍生民怨,在南投、金門、屏東地方政府要求下,環保署昨公告環評新修正標準,將水庫依照水質水量敏感度、特殊考量分為二級,第一級七十五個,第二級二十一個,採取「捉大放小」原則,第一級水庫敏感度高,加嚴標準,第二級水庫敏感度低,放寬免環評,回到水保、建築、土地使用相關法規規範。
第一級水庫包括翡翠、石門、曾文、南化、澄清湖、所有離島水庫等,第二級水庫包括集集攔河堰、劍潭水庫、虎頭埤水庫等。
環保署估算敏感性較低的水庫集水區,面積占二十八%,敏感度高的第一級水庫,面積占七十二%。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表示,原來規定以申請面積計算,五百平方公尺或累積二千五百平方公尺要環評,未來改以行業區分,高污染工廠,不論開發面積大小,全面環評,比以前嚴格。
低污染性工廠則免環評,外界質疑的度假村、飯店開發、農路開闢、社區開發、老舊市區更新、碳封存場址,仍維持現行規定,必須進行環評。
環保署也訂了但書,攔河堰、集水區內,業者僅碎解、洗選河川土石,面積一公頃以下,有污水處理設備,可免環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低污染工廠免環評進入水庫集水區,長久下來,勢必影響水質,另外環保署開放碎解、洗選河川土石免環評,若無嚴格管理,未來業者極可能合法掩飾非法,譬如將回收含有重金屬的廢棄物淘洗後再販售,台灣環境付出更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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