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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侶縱火燒屋傷父 男判9年10月

小情侶縱火燒屋傷父 男判9年10月

今年6月初,新北市中和一對小情侶,男友因為不滿女方父親斥責他不工作,反對兩人交往,憤而到女方家縱火,差點奪走4條人命,被檢方具體求刑12年,下午法院一審宣辦,依殺人未遂罪,判決9年10個月。
時間回到6月8日晚上,這場大火驚動左右鄰居,有人提著水桶灌救,也有人拿著滅火器幫忙滅火,25歲呂姓男子因為不滿女方父親管教,憤而到女友家縱火,歷經3個月審理,法院周三下午做出一審宣判。
25歲的呂姓男子老家在嘉義,去年9月北上桃園擔任工廠作業員,透過網路認識16歲的黃姓少女,兩人進而交往,後來男子辭掉工作,黃姓少女也輟學在家。
當天因為不滿父親痛斥兩人要求分手,呂姓男子竟憤而夥同女友縱火後逃逸,兩人躲藏3天後投案,親友氣的一擁而上追打男友,因為可憐爸爸還以為女兒沒逃出來,兩度返回火場尋找,導致吸入大量濃煙,被送進加護病房插管治療。
奶奶、伯父和伯母也差點葬身火海,7月時呂姓少年被檢方具體求刑12年,但法官考量他坦承犯案並有悔意,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決有期徒刑9年10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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