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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 3監獄管理員被訴

涉收賄 3監獄管理員被訴

宜蘭監獄中央台張姓前主任管理員與吳姓、戴姓監獄管理員,涉嫌接受簡姓受刑人親友之託,收受12萬2000元賄款,將簡轉調至較輕鬆的獄中炊場作業;昨經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涉嫌收賄的3名監獄管理員及涉嫌行賄的簡姓受刑人等5人,共8名被告一併起訴。
38歲因強盜案入獄的簡姓受刑人,覺得獄中分配的工作太辛苦,在母親邱婦及陳姓友人探監時,要求設法找關係向監獄人員行賄疏通。
幫受刑人調涼缺
邱婦於是找上友人簡姓姊弟協助,鎖定張、吳、戴等3人為行賄對象,在民國97年11月間,分3次分別支付了5萬元、5萬元、2萬2000元的賄款給陳姓友人,再層層轉交向3名監獄管理員行賄,卻不知在過程中被陳私吞3萬2000元。
3名監獄管理員收到賄款後,由擔任炊場主管的吳姓管理員提出調用申請,將簡姓受刑人調至獄中炊場工作,卻在檢方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曝光;經檢調追查後,將涉嫌收賄、行賄的8名被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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