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丘為何送禁閉 罪推資訊官
洪仲丘冤死案昨召開程序準備庭,有關士官是否可以關禁閉, 五四二旅前連長徐信正的委任律師袁健峰說,是趙姓資訊官提供的資訊有問題,才導致洪仲丘被送禁閉的結果,徐信正等人並非明知而故意。
對此說法,洪家的律師顧立雄表示,涉案人把相關罪責推給某一個人所說,就可以免責,但他很難想像,軍隊可以不理會所有規定,就主張沒有犯罪故意,可以想像在軍方的封閉文化下,大家幾乎為所欲為。
律師袁健峰表示,徐信正等人事先問過旅部的趙姓資訊官,士官可否關禁閉,士評會才根據趙某所言,而認為士官可以關禁閉,是趙某給資訊有問題,才使洪被送禁閉;袁說,且五四二旅過去就有兩名義務役士官受禁閉處分的案例,分別是去年七月卅一日、八月廿八日,其中鄭姓士官禁閉案僅花三天就跑完,比洪仲丘五天還快。
非法方法 恐成法庭攻防重點
袁健峰還拋出「法律位階」爭議,認為「陸海空軍懲罰法」明訂士官可受「悔過」處分,但起訴引用的是「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士官攜帶照相手機僅得以申誡處分,認為陸海空軍懲罰法法律位階較高;洪案是否構成「非法方法」,恐成未來法庭上攻防、論證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