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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還被訐法院判賠

欠錢還被訐法院判賠

欠錢還被訐法院判賠

  有名債權人為了對付討債公司,竟出奇招,台北市有一名萬姓男子,因背負了龐大的債務,討債公司經過多次的使用電話催討不成,於是不斷用髒話辱罵萬姓男子,結果不料這些語言都被萬員以錄音方式錄下,經過法院審理後,已經獲判賠償將近20萬。

  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可以遇到債務人就以罵人的方式討債,相當不應該,該案例也算是幫卡債族爭一口氣了。不管情緒管理在高的人,聽見自己被罵,都會有情緒上的起伏,就算是卡債族也是人啊。於是萬先生才想到運用手機電話錄音,對付這間不法的財務公司。財務公司罵三字經,都算是人身攻擊,他們每罵一次就被萬員告一次,先後經士林地方法院判賠的就有4萬6千元,並加上其他法院,金額共計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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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萬姓男子與銀行之間的卡債關係,在法律關係僅為借貸,但為了催討債務仍不可以運用非法的方式,如銀行催討時運用語言上的暴力,向債務人要求還款時,其中語言暴力像髒話、謾罵…等;在刑章上侮辱、誹謗皆可提出告訴,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310條誹謗罪 皆有保護個人名譽等規定。另外,在取得刑法上判決勝訴後,再向被告請求賠償。所以建議銀行及其有關債權人,在行使債權追討時,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觸法。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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