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律師第一試 明年起併考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司法官及律師國考將有新變革!考試院院會昨通過最新規劃,明年起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將合併報名及合併考試,第二試則維持分試;考試科目也有新變動,兩者除第一試的「海商法」將改考「強制執行法」,一○四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還將增加四選一的選試科目。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指出,以去年為例,第一試約有七三六七人報考司法官、一○二○○人報考律師,由於這兩項考試第一試的重複報考比率高達五成五,應試科目、試題題型也都相同,應考人報考一項就得付報名費六百元,且得奔波應考,實無必要。
董保城說明,合併報考後,此一規劃受惠最多的是應考人,第一試現省六百元,還可省掉再考一次的時間浪費,考選部則能簡化命題、審題等試務,一舉多得。
明年起,司法官及律師第一試將新增考科「強制執行法」、取消「海商法」,另從一○四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加入選試科目的設計,考生可從「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四科任選一科應試。
董保城說明,考取後的律師證書上未來也會加註選試科目,有助凸顯其專長及主攻項目;律師第二試應試科目雖由五科變六科,考試時間多一個小時,但仍會於二天內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