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法務部長簽死刑令是義務
法務部長王清峰請辭獲准後,馬政府尋找的新任法務部長人選,前提就是要願意簽死刑令,前總統李登輝今(13)日就說,法務部長同意死刑是天經地義,依法行事,否則違反法院判決的話,就是藐視法律。
前總統李登輝今日出現在鏡頭前,臉上戴著黑色大墨鏡,還真看不出已經八十七歲了,對於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不願簽死刑犯槍決令下臺,李登輝也有自己的一套看法。
記者問:「馬政府說要當法務部長,就要肯簽死刑」,李登輝:「當然啊!那個是義務啊!行政不願意做,不肯做,法律就變成沒有法律了。」雖然表示法務部長簽死刑令是依法行事,但在被問到「總統您贊成死刑嗎?」李登輝態度轉趨低調:「沒啦!那件事情另外討論。」
阿輝伯雖然贊成簽死刑令,但是講到兩岸經濟協議(ECFA),還是不忘了要罵一下馬政府,李登輝說:「ECFA就去簽喔,簽喔,全世界要跟台灣建立自由貿易協定(FTA),中國才要幫忙台灣,你相信嗎?根本中國所說的話,從來沒半句話是實在。」
李登輝炮火不減當年,抨擊時政毫不留情,要告訴執政當局,監督在野黨,還有我這個前總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程燁睿、呂士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