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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國二女生 林國政案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姦殺國二女生 林國政案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日針對雲林葉姓國二女生遭凶嫌林國政姦殺案,罕見地提起不利於被告的非常上訴;本案曾引發5萬名網友連署呼籲判處凶手死刑,但最高法院在經過生死辯後,撤銷二審死刑判決,逆轉改判被告無期徒刑定讞。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違背法令,因此提起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無疑是希望法院判決被告死刑。但法界實務人士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447條規定,就算最高法院認為非常上訴有理,依法也只能將不利被告的判決撤銷改判,問題是林國政被判無期徒刑是「有利判決」,無法改判對他不利的「死刑」,最高檢的「目的」,根本無法達成。

也正因為此,最高檢特別就最高法院在97年對非常上訴所為補充決議,限定非常上訴僅限對被告有利,提出強烈批評,認為那是「違法決議」,並指非常上訴應是無任何限制。但此點是否會被最高法院所接受?外界多存疑義。

最高檢更點出「生死辯」已淪為終審法官讓判決徒具形式正當性而虛設的陋制,失去了原本的精神。

最高檢在所提非常上訴的理由中指出,最高法院捨棄長庚醫院「矯治困難」的鑑定報告,採信由觀護人作出「智能低下」報告,據此指責二審未依法減輕其刑,這根本違反最高法院是法律審的精神,也讓名為「生死辯」的言詞辯論,流於形式,還對被告量刑採突襲性裁判,實不應終審法院所當為。

最高檢認為,最高法院認定林國政智能低下;但林受審時為自己辯護時,頭腦清晰、條理分明,在高難度的交互詰問訴訟過程臨場表現順暢,還問審判長「你這問題待證事項為何?」豈是智能低下之人。

另,最高法院無視長庚鑑定認為林國政至少有中等智能且有詐病可能,反而指責二審量刑違反比例原則,甚至指國家、社會未對林伸出援手,判決不僅有適用法則不當之違法,邏輯推演更令人不解。

另外,林國政前後至少5次要性侵單身女子,都以助人或求助的姿態出現,利用被害女子單純善良,伺機攻擊女子頸部犯案,雖曾入監12年,卻在出獄40天內襲擊3名女子,還稱沒給國中女生斷手斷腳不算凶殘,二審認為不判死不足以實現社會正義,並無違反比例原則。

另方面,最高檢也批評最高法院無視林姦殺少女的凶殘手段與毫無悔意,竟只憑林提出的懺悔書,及請求到少女墳前上香為由,認為林仍有教化遷善可能,判決顯然與證據法則不合,判處無期徒刑更違反比例原則,而有量刑失當的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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