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為師
背景:高雄醫學院及台北市市立療養院臨床心理復健師、大專院校青少年輔導師、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特約家庭關係輔導師
問:相信所有父母都是用盡心力愛孩子,但老是與孩子有衝突,而父母在給孩子自由、與放任孩子之間,該拿捏的標準是什麼?
答:一般父母都是沿用過去的觀念來教育,若父母未修過親子教育課程,許多觀念沒有革新,那麼對孩子的性別觀念、管教態度,會很容易將孩子當成是自己的財產,給予許多要求,將自己內心的預期投射在孩子身上,忘了在孩子的性格成長、能力培養上,是應該以孩子為主體,孩子的存在並非填補父母成長的空缺或實現未完成的夢想。
身為父母,應該省思的是孩子真正的興趣,適合什麼、喜歡什麼,及我們提供了哪些文化養分來供給孩子自由發展,建立一個自然、健康、相互陪伴、提供資訊、資源的互動關係。
孩子由出生所展現的自然、純樸、純真的特質,開始學習人類感情施與受的關係,而父母是在孩子出生後,再重新去經歷自己心理上的童年(也就是許多父母在原來生長的家庭,雖於一出生與父母切斷臍帶,但心理上的臍帶或許沒處理好,與父母的關係並沒有健康的分離),在在影響他與下一代之間的關係,這是深度心理治療最常處裡的個案。
所以父母常要反省,我們究竟如何帶小孩?我們是否依照傳統觀念,把教養孩子的方式原封不動地給孩子,而在傳承的過程中,習慣性的用位階來脅迫孩子接受,並沒有試著以平行的關係給予開放性的討論,自以為父母所說的是對的、是愛孩子的,但這樣如何讓孩子心服口服?
問:孩子在學習過程中有障礙,或常做出一些與我們標準不同的事,(例如抽煙、功課不好…)時,父母應如何面對?
答:平時我們習慣用數字來評比每一個人學習進度的高低或智商優劣,把人的特質數量化,基本上是對人性的傷害,許多能力沒有好與壞,主要是我們提供一個什麼環境。在學習過程中,每一個方法都是認識世界的千萬種方法之一,學習是觸類旁通、互相補足的,重要的是父母是否也能常常重新學習,不再用傳統、固定、封閉的方式教導孩子,而是作一位願意與子女一起成長重新學習的父母。
孩子會有一些我們不認同的行為時,一般父母皆不知如何反應,或乾脆直接給予阻止。其實孩子是會模仿的,他們透過模仿來滿足自己的好奇、認同與扮演的過程,所以孩子有特殊行為是大人及環境的責任。
若孩子願意在父母面前呈現某些行為,這就是父母與孩子建立自由開放關係、討論彼此價值觀的最好時機。有句話說:「當彼此有關係時,什麼事都沒關係;但彼此沒關係時,什麼事都會有關係。」
我們可以與孩子一起去探索他們的好奇世界,引導他們去看這件事情的正、反兩面,全面性地提供孩子資訊,同時也表達父母自己的期許、感受(以「對於這件事,我的感覺是…」的第一人稱的方式來表達父母的感受,而非是「你不可以、不應該…」),讓孩子自己作選擇,而非用威脅、武裝、抗爭的方式,這樣父母才不會贏得了威嚴,卻輸掉了與孩子開放討論的關係。
「以孩子為師」是父母在2000年應有的觀念
問:若家長在開放討論中,表達自己的期許與感受,而孩子最後選擇卻與自己想法不同,父母如何去面對自己受傷的感覺和與孩子的態度?
答:一般父母都以孩子不孝順、不聽話,你傷害到我了,而忘了受傷只是自己的感覺。這時父母可能要試著回到自己情緒的原點,真正受傷的感覺在哪裡?通常這是與自己成長背景有關,自己在成長過程中所建立的一套是非標準,當我們覺得自己位階比孩子高,孩子表現不如自己預期,自己會有受傷的感覺;但若平行的與孩子站在同一水平上,孩子是會有自己的判斷,我們要做的是常用激勵而非紀律。
紀律有效,是建立在平時親子有良好的互動上。若光有紀律而沒有激勵,原本親子良好的關係很快就會耗用完畢,此時紀律也是暫時的、沒有用的,所以父母當有受傷的感覺時,是否想想自己是用什麼關係去看待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