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觀光夜市違法經營 市府明強制拆除
緊鄰七期豪宅區,備受矚目的台中市觀光夜市,由於違規設在住宅區,市府連續三天稽查開罰,夜市四百多個攤商依舊做生意,而且人潮洶湧,業者宣稱要申請門牌號碼,以商場模式經營。但都發局長沐桂新說,於法不合,違規嚴重,將勒令停業,停止供水供電,明天(十三號)會同各單位,強制拆除。
台中市市政路黎明路口市政觀光夜市,佔地三千多坪,緊鄰七期豪宅區,備受地方民眾矚目,上週五晚間,四百多個攤商開張後,吸引許多民眾逛夜市,市府指出,住宅區設置夜市,於法不合,都發局建設局經發局聯合稽查小組,連續三天稽查開罰,罰款從六萬十二萬到三十萬,依舊沒有遏止夜市攤商做生意。業者宣稱,合法承租土地,會申請門牌號碼,以商場模式經營,希望讓攤商有生存機會。都發局長沐桂新週一在市政會議中表示,住宅區設夜市就是違法,除了連續處分外,將採取鐵腕措施遏制非法,包括勒令停業,停止供水電,現場封閉,十三號執行強制拆除,所有費用,將由土地所有權人負擔。沐桂新強調,三天來稽查發現,違建現場有廁所,有攤架,鋪面下埋有水電管,大型發電機更壓壞人行道,會同警方強制拆除,奉勸攤商不要便宜行事,投機取巧,市府絕不鬆手。
副市長蔡炳坤也說,市府絕不姑息違法,立場堅定,不讓業者有機可趁。
都發局表示,市政觀光夜市週一晚間休市,十二號下午會邀集建設局、經發局,環保局,警察局,召開強制拆除前工作會報,務必展現公權力,讓違法的市政觀光夜市,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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