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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對傳統孝道的看法

胡適對傳統孝道的看法

現在是介紹五四時期,胡適對傳統孝道的看法---

   在進入本文內容前,筆者在引言所要問的是:
   「無疑地,童年只有一次,父母應該怎做?才能讓子女身、心、靈及性格健康自然地成長?
    顯然地,我們都有心成為孩子的守護天使,----那麼幸福童年的祕密又是什麼呢?

    只是孩子們童年的美好與否,該由誰決定?
    當然是父母阿!但----
    "觀國觀君、觀家觀父",----
     父母是誰?
     什麼樣的父母?
     擁有什麼樣的教育態度?
     酗酒嗎?
     暴力嗎?----
     還只是因為"父兮生我"一件事,就"責望報償,以為幼者的全部,理該做長者的犧牲嗎?!"
     "還是將子女當作所有品、牛馬一般養大,以為養大之後,可以隨便使喚他、騎他呢?"
     父母擁有什麼樣的文化教條呢?     
     是"叫一般人恭恭順順聽從、順從他們一干在上的人愚弄,不要犯上作亂,把中國弄成一個"製造順民的大工廠嗎?"無疑地家庭規則影響我們的安身立命,最重要的是家庭規則裡反映出父母對生命的信念和價值觀,也決定他們用什麼方式來養育子女?
     而舊有儒教這些傳統文化教條能讓孩子身、心、靈及性格健康自然地成長嗎?
     而舊有儒教這些傳統文化教條會是孩子幸福童年的祕密嗎?

     無疑地、剛出生的嬰兒、很無助、根本一點決定權也全無,一點點也使不上力,像是個任人擺佈的木偶娃娃一樣,等待別人的憐惜,幸運的人,有個以"大自然為師"的父母、能夠循道而治,循性而治,讓孩子獨立自主,適己天性、順應自然、做自己、以自性之光走自己的父母,有個法天貴真、誠實自然的父母,有個能讓自己及下一代健健康康、自然成長的好父母,----
    不幸的呢?
    便在有毒的文化教條之下,來去全不由自己,烙印著孤獨、空虛、落寞、淒楚、及世綱、義理、倫常譽論人造罪惡感的壓力下害怕、恐懼,怕不被人接納、怕不被人認同,及後天成心為師的制約中不斷自我批評、自我譴責、自我否定,因此而阻擾自己生命獲得一切美好事物,及產生身心環境的疾病破敗,躲在社會陰暗的一角,拖著身心重創,奄奄一息。
    那怎麼辦?
    要怎麼樣才能告別惡夢童年呢?
    那----怎麼樣我們才能成為下一代孩子的守護天使?
    該怎麼做?
    才能讓下一代孩子身、心、靈及性格健康自然地成長?
    那麼讓我們下一代孩子"幸福童年的祕密"又是什麼呢?
    我們能不能法天貴真、誠實自然地探詢這個問題呢?

    在此,筆者感佩胡適於五四時期,在這方面所付出的巨大貢獻,正是他的努力,他的勇敢面對,他的慈悲與智慧之光惠澤潤及我們這一代,但看看今日台灣文化、社會、教育等層面,我們如果"真正要"成為下一代孩子的守護天使,讓下一代孩子身、心、靈及性格健康自然地成長,看看中國千年歷史,曾參愁、孝己悲、演門之族死過半,顯然地有些傳統文化教條的問題點,我們只能"正視它、面對它、處理它、並放下它!"這樣才能讓我們下一代告別有毒文化教條所製造的惡夢童年!
     顯然地"逝者已矣",但"來者猶可追!"
     顯然地,我們可以不再複製苦果代代相傳的千年人倫悲劇!
     那麼,讓我們來看看胡適對傳統孝道的看法---

    1919年三月16日,胡適的長子祖望降生,7月30日胡適寫了一首詩,<我的兒子>:
    「我實在不要兒子,
        兒子自已來了,
        無後主義的招牌于今掛不起來了,
        譬如樹上開花,
        花落天然結果,
        那果便是你,
        那樹便是我,
        樹本無心結子,
        我也無恩於你,
        但是你既然\來了,
        我不能不養你教你,
        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
        並不是待你的恩誼,
        將來你長大時,
        這是我所期望於你,
        我要你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

    這首詩發表在1919年8 月3日出版的<每周評論>第33號的文藝欄上。過了幾天有一個叫汪長禒的人寫了封長信給胡適,對這首詩表達的思想內容提出異議,汪氏認為胡適在詩中把"親子的關係一方面變成了跛形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成跛形的權利者"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不回帳"的主顧,那又未太過矯枉過正了罷。汪長禒著重對胡適詩的未二句"我要你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強調做孝子與做堂堂正正的人是可以統一的,生怕根底淺薄的青年人盲目崇拜名人名言,割裂甚至對立兩者,"肆無忌憚"做出不符合傳統中國文化中「仁」與「孝」的做人規矩的事來。胡適的回信重申了【《"父母於子無恩"》】的觀念,並犀利地攻擊了【《孝子》】這個傳統概念的荒誔空泛,明確”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

    胡適的回信中有兩段話值得注意:【《》】
   【「我們糊里糊塗的替社會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份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了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而已!」】
    再看另一段:
   【"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是耶教的一種信條,但是有時未必適用----假如我染著花柳命,生了兒子又聾又啞,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兒子應得的財產拿去賭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夠得著,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是個賣國主義者,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這兩段分別就兒子與父母兩邊在大自然整個生命體運作之中,及在社會功罪發議論,精神主旨都集中在一點:在大自然自然律的運作中及社會上,不論是兒女或者父母都首先應該是一個法天貴真,誠實自然,敬重自然天道、自然人性的”堂堂正正”的人。如果是一個背離天道自然、背離自然人性,私慾是逞,不管別人死活”墮落”的”禍根”,甚或是”軍閥派的走狗”,”賣國主義”的”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作兒女大可不必愛敬這樣的父母,真正法天貴真、誠實自然,能夠敬重自然天道、自然人性、以道度己度人、覺己覺人的父母也絕不要這樣兒女的無條件服從與乖乖聽話。
事實上,如果作父母是一個”小偷”,作兒女,叛逆不認同,以自性之光走自己的路,自行觀天之道,執天之行,以道度己度人、覺己覺人,才是真正法天貴真的”德行”與”善”,而當對父母無條件服從,乖乖聽話的”孝子”,盲從外立其德的”孝順行為準則”,則是助紂為虐的惡行與罪過,因為那對整個社會,及人類整體生命及父母、子女生命的成長與發展都是種危害與罪行!這就是為什麼胡適說”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及對傳統中國忠孝貞節等外立其德的教條【《"不苟同"》】!因為外物不可必,父母是否永遠能夠信實反映自然天道、自然人性,以道度己度人,覺己覺人,那不一定的,---那不一定永遠是真的,有些狀況顯然並非如此!
所以,同理,事實上,如果作父母是一個”強盜”,作兒女,叛逆不認同,以自性之光走自己的路,自行觀天之道,執天之行,以道度己度人覺己覺人,才是真正法天貴真的”德行”與”善”, 而當對父母無條件服從,乖乖聽話的”孝子”,盲從外立其德的”孝順行為準則”,則是助紂為虐的惡行與罪過!
同理,事實上,如果作父母是一個”流氓”、”地痦”、”無賴”,作兒女,叛逆不認同,以自性之光走自己的路,自行觀天之道,執天之行,以道度己度人覺己覺人,才是真正法天貴真的”德行”與”善”,而當對父母無條件服從,乖乖聽話的”孝子”,盲從外立其德的”孝順行為準則”,則是助紂為虐的惡行與罪過!

”觀國觀君,觀家觀父,父無德不得子之用,母無德不得民之用----“:

      因為人非完人,古今中外,不論是為父、為尊長、為君、為師----不管任何人其內心中都有其天使(信實反映宇宙整體智慧:上主)與魔鬼(背離宇宙整體智慧:背離上主之無明認同我見邪執)的兩面性,所以任何人也都不能取代宇宙整體智慧(上主:大道)在人類身心靈運作的自性之光、自性達磨!
      《聖經》也有相同的主張----!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愛他,更何況是萬靈的天父呢?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而得生嗎?」(12:9)】《希伯萊書》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天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份!」(12:10)】《希伯萊書》
正因為塵世生身的父母、師長、權威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而父母、師長、權威的”暫隨己意”有可能是”天使”(信實反映宇宙整體智慧:上主),也有可能是”魔鬼”(背離宇宙整體智慧:背離上主之無明認同我見邪執),當外在父母、師長、權威是信實反映宇宙整體智慧(上主:大道)的”天使”,當然我們就該聽從而敬重、那是因為我們敬愛無形萬德之源的大道,我們敬愛在父母、師長、權威內心中的神性本身,但是當外在父母、師長、權威是背離宇宙整體智慧(上主:大道)的”魔鬼”,我們就只能叛逆不認同,以自性之光走自己的路,那也是因為我們敬愛無形萬德之源的大道,我們敬愛在父母、師長、權威內心中的神性本身,所以莊子說:「還是孩子的豬小孩愛母豬,並非因為其形體,而是因為其精神啦!」而這樣子才是真正法天貴真,信實反映宇宙整體智慧(上主:大道)的”德行”與”善”本身啦。

早在留限期間的1914年,胡適就對中國的”家族的個人主義”進行過嚴厲的批判抨擊:
【吾國家庭,父母視子婦如一種養老存款,以為子婦必須養親,此一種依賴性也。子婦視父母遺產為固有,此又一種依賴性也。甚至兄弟相倚依,以為兄弟有相助之責,再甚至一族一鑑,三親六戚,無不相依。一人成佛,一族飛昇,一子成名,六親聚啖之,如蟻之附骨,不以為恥,而以為當然,此何等奴性!真亡國之恨也!】

    胡適指出:「社會改革不是一天早上大家睡醒來時世界突然改良了,須自個人的【《"不苟同"》】做起,須是先有一人或者少數人的【《"不苟同"》】,然後可望大多數人的漸漸的【《"不苟同"》】!
    胡適指出:"個人須充分發達自己的天才","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是"一種完全積極的主張。他在文章中引用易卜生文章中的幾條語錄:「我所期望於你的是一種真實有益純粹的為我主義,要使你有時覺得天下只有關於我的事最重要。"; 二、"你要想有益於社會、世界,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 三、有的時候我真覺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的船,最要緊的還是先救出自己。"; 四、"須使各人自己充分發展---這是人類功業最高的一層。"胡適認為易卜生的"救出自己"的"為我主義"其實是最具價值的利人主義,顯然你就是你在世界上所遭遇的第一個人,如果汝尚且無法觀天之道、執天之行而自度自覺,又有何能力以道度人覺人呢?而社會是由一個又一個的生命個體組成的,"多救出一個人便是多備下一個再造新社會的份子。"跟著眼前的社會一起墮落,不肯救出自己乃是最大的罪孽。胡適強調:「社會最大的罪孽莫過於摧毀壓抑個體生命的個性,不使他自由發展。",胡適又指出"要發展個人的個性,須要兩個條件。第一須要個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需使個人承擔他個人生命、生活處境的責任。"-----"家庭是如此,社會是如此,國家也是如此,自治的社會,共和的國家,只是要個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還要個人對於自己所行所為都負責任。",胡適認為,"自由意志"與"負責意識"是組成個人獨立的人格,自由發展個性的必備條件。而且具備了獨立的人格,充分發展個性的一個又一個的個人乃是社會國家向前發展的最可靠的動力來源,這也正是胡適" 健全的個人主義"的理論核心。
    "負責"是對社會的、更是對個人自己的,對自己盡了最大的責任,把自己這塊材料鑄造了品,這就是最高意義的對社會負責。反之,對自己不負責,不想救出自己,跟著世界一起墮落,他也絕不配談對社會的負責。對自己生命存本身要充分的自信,要絕對的忠誠,惟這一點決不容許半點異議含糊,胡適在1914年11月的一則日記中曾說:
    「凡百責任,以對一己之責任為最先,對一己不可不誠。吾所謂是,則是之,則篤信而力行之,不可為人屈。真理一而已,不容調擭遷就,何可為他人之故而強信所不信,強行所不行乎?此"不容忍"說也。其所根據並非自私之心,實亦為人者也。蓋人類進化,全賴個人之自進,思想之進化,則有獨立思想者之功也。政治之進化,則維新革命者之功也。若人人為他人之故而自遏其思想言行之獨立自由,則人類萬無進化之日矣!」
    這裡胡適強調對自己負責的精神集中體現在對永恒生命真理之孜孜追求之上,所謂"不容忍"之說,就是為真理而戰,決不因為他人之故而放棄自己對真理的認識與服膺,放棄自己的人格獨立自由的根本原則。他在<易卜生主義>一文中集中贊揚了易卜生戲劇<國民公敵>中那個斯鐸曼醫生的人物典笵,把斯鐸曼醫生看作是對自己高度負責,對自己絕對忠誠,孤身一人百折不撓追求真理的"不容忍"的形象代表,斯鐸曼醫生為了追求真理、堅持真理、不被社會容忍,反被社會全體一致看作為"國民公敵",遭受無數的打擊與磨難,但他堅認自己主張之正確,不肯放棄真理,不肯妥協調和,與整個墮落社會、全體的迷誤人民進行了艱苦卓絕而堅靭不拔的鬥爭。胡適借斯鐸曼醫生的口向世人宣告:"世上最強而有力的人,就是那個最孤立的人!"只有絕對地對自己負責任,對社會負責,才能是最孤立、也才能最強大。這正是健全的個人主義的真諦。12年後胡適在<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又重提"易卜生主義"和集中體現了易卜生主義精髓的斯鐸曼醫生:
    "把自己鑄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於社會。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把自己鑄造成了自由獨立的人格,你自然會不知足,不滿意於現狀,敢說老實話,敢攻擊社會上的種種腐敗情形,做一個"貧賤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斯鐸曼醫生,斯鐸曼醫生為了說老實話,為了揭穿本地社會黑幕,遂被全社會的人喊作"全民公敵",但他不肯避"國民公敵"的惡名,他還要說老實話。"
    胡適又說:「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介紹我自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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