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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集水區環評條件 環團憂汙染水源

放寬集水區環評條件 環團憂汙染水源

環保署今(26)日召開公聽會,針對環評及其範圍認定的修訂聽取各方意見。其中,修訂後將放寬第2級水庫集水區的開發條件,凡是非屬於污染性工廠皆可以有條件開發,引發環團批評,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表示,水庫集水區若是鬆綁,放寬產業進入,將為生態及水源帶來嚴重衝擊,環保署不可不慎。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修法後將放寬於水庫集水區修路,也將鬆綁產業進入第2級水庫集水區,台灣的環境將要為此付出很高的代價,她質疑,環保署此舉是否是在為美麗灣、悠活等案解套。

對此,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回應,這次修法針對的是集水區開發的範圍,與美麗灣、悠活無關。「如果甚麼都要做環評,便是擾民」。他說,水庫集水區的開發並非全部放寬,目前預計採高汙染要環評,低汙染便放寬的方案。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則說,目前一級水庫集水區的開發案皆需經過環評,但一級水庫主要提供民生用水,絕對不能有任何汙染,他主張,應該連環評都不要,直接禁止開發,至於2級水庫的開發,則應該設立更多的管制條件,而不是直接鬆綁。

針對上述內容,淡水史田野工作室張建隆憂心的說,這樣的修正等同是為水源區及生態敏感區的開發大開方便之門,他並引用內政部長李鴻源擔任台大土木系教授時所做的國土監測報告表示,在極端氣候下的台灣國土非常脆弱,評估是否開發需要更謹慎,他認為,該修正案中只針對1500公尺以上的山坡地做環評,是非常危險的。對此,環保署則澄清,他們還會再加上對濕地及保育地等生態敏感區的環評。

這次修正環評範圍的包括水庫集水區、國家公園及水源區,以及水庫集水區開路,成立新社區、擴大新市鎮範圍並設立休憩旅館遊樂區,還有放寬污染產業進入第2級水庫集水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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