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職場中提昇自己
第一,不做知識懶蟲。投資自己,提高自己的附加價值,培養自己不論處於什麼情況下,都能存活的本領。你可以在上班時間動腦筋思考改進自己的工作,或者利用下班休息時間充電學習。
我認為從三十五歲到五十歲是「魔鬼的十五年」,因為三十五歲的人大多進入公司有十年的年資,工作熟練之後,就不求知識上的長進,只會汲汲於人際關係,自我發展停頓,進入魔鬼的十五年。
第二,不要給自己設限,特別是公司的「職務規定」,有害於培養知識白領。公司許多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都不相信員工,把員工當小孩子看待。例如出差費用定得死死的,啤酒、小菜都不能報帳,但如果報帳的員工判斷這些花費,對公司有貢獻,企業應該相信員工,授權決定。
三十年前,我在日立待的單位,一個月電話費上限是一萬日圓,打完電話還要在規定的筆記本上,記入的、對方和時間。還記得有天下午,我在公司後院散步,總務部的人要我回座位。「為什麼?」我問。「現在是上班時間,」總務部的人回答。「我在設計上有想不通的地方,想在安靜的地方,思考一下,」我說明。「不行,請你在位子上思考,」總務部的人一臉不悅。我一直認為,以遵循公司規定為最高準則的人,如何能在未來創造新的規則?只會鑽營、想辦法升遷的人,怎能站上無國界競爭的世界舞台?
第三,不要怕犯錯,要有勇氣重新開始。沒有失敗過的人和企業,想法僵硬,我認為三十歲前應該失敗三次以上。但大多數的年輕人,都被我們的教育體系教導成害怕失敗、避免失敗。而且很多人,不能否定自我,怕因此失去既有的一切,但如果沒有否定自我的勇氣,個人、企業和國家都失去創新的能力。看看電腦語言,二十五年變了五回,家電產品的功能更是一代超越一代。這些進步都是從否定推翻出發,經營手法又何嘗不是。
我還有一個經驗,不要想很可惜,而要有隨時都重頭來的勇氣,想到可惜,人生就失敗了一半。如果當時我答應留在日立,就不會到麥肯錫發展。五十歲時,我退出麥肯錫,稍後參選議員和東京都長,後來決定從此不參與政治活動,都沒有一絲「可惜」的心裡。年輕人更可以重頭來,但決定的時候需要拿得起放得下的勇氣,不能留後路,要有破釜沈舟的決心。
第四,不挑工作。我在麥肯錫看過幾千人,成功和不成功的人有一個清楚的差別,成功的人不論什麼工作都不挑。不討厭、不選擇工作,不論什麼工作都積極地,站在顧客立場思考,從中一定可以學習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