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軍法部分條文回歸司法 軍:尊重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今天(23號)表示,軍中案件涉及結構問題,可能因為官官相護而讓案件無法水落石出,因此他提案修改「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希望能在臨時會完成三讀。對此,國防部表示,條文權限已經限縮,也說當初立法就是要建全部隊正常的領導統御關係。
(蕭照平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表示,軍中案件涉及結構問題,可能會因為官官相護而無法讓真相水落石出。因此,他打算修改「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以及「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要把條文的相關權力,轉移到一般司法單位。
『也就是關於凌虐、不應懲罰而懲罰,以及阻撓部屬包括請願訴訟陳情等等,這些相關審判職掌移交給一般的司法機關來進行追訴跟審判』
對此,國防部法律司副司長張培璵表示,他尊重立委的意見,但他強調,軍事審判,在制度上,各級單位無法介入干預。
『我們軍事檢察官辦案,軍事法院審判,現在各級部隊長絕對沒有辦法干涉,軍人接受軍事審判範圍是犯陸海空刑法跟特別法,我們軍法已經自我限縮了』
張培璵也說,如果長官凌虐部屬就要接受軍事審判,他也藉此說明,這些條文就是要建立部隊正常的領導統御關係,不過對於立委修法意見,他表示會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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