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乾賣麵郎3千萬 中國妻還討子女扶養費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蔡孟尚/新竹報導〕台灣賣麵郎做了一場中國噩夢!嫁來台灣的中國河南省支姓女子,和新竹縣魏姓麵店老闆離婚後,連續取得黃金店面、汽車、土地,資產達3000多萬台幣,但支女還不滿足,隔海提告,要已被榨乾的賣麵郎再付兩個孩子的「扶養費」。法官調查後發現,支女財力驚人,絕對有能力獨自扶養兩個小孩,駁回支女之訴。
12年辛苦煮麵 化烏有
照片中長相標緻的支女指控,87年嫁給魏男,99年協議離婚,兩子監護權均由她單獨行使,口頭約定魏男應給付「教育費」每年20萬元。長子在河南省開封市讀中學1年級,次子小學6年級,但魏男僅付一次教育費就沒下文,訴請給付兩子每人每月10506元的扶養費,直到成年。
魏男無奈地告訴法官,支女只是拿孩子當籌碼,因為離婚後,支女取得黃金店面、汽車、土地等資產,還在新竹縣竹東鎮街上買了一棟豪宅,害得他身無分文;魏男也告訴記者,支女前後拿走他3000多萬元,而這每一分錢,都是他數十年煮麵、切菜辛苦賺來的。
前妻擁房、地、店面
他說,婚後夫妻在河南省開封市買下52萬人民幣的店面,90年以65萬人民幣出售,另購212萬人民幣的店面,貸款已繳清,且登記在支女名下,目前出租,每月收租1.7萬台幣。
94年,魏男又拿140萬台幣給支女,供她在開封市買土地,貸款也都由他繳;96年,魏父拿30萬台幣給親家母買車;97年,又給支母130萬台幣在開封市經營川菜館。各種金錢供應,令他不禁質疑,支女是真心跟他結婚,還是為了錢?
年付兩子 20萬教育費
魏男說,兩個孩子被支女送到寄宿學校,他每年支付20萬元教育費;反觀支女根本沒有善盡扶養責任,她在中國生活明明不成問題,卻不顧夫妻情分,常找不明人士到他的麵店鬧事,居心何在?
魏男說,台灣現在環境不好,營收已大不如前,為了支付兩子教育費,他被迫賣掉竹東鎮的房子換現,豈料支女得知後吵得更凶。他告訴法官︰「好歹曾經夫妻一場,支女已從我這邊得到很多財產,足夠維持生活,何必咄咄逼人?何必裝可憐?」
前妻嫌不夠 法官判駁回
法官調查後發現,支女獨資在中國從事服裝、內衣零售,不但有資力且絕對有餘力可資儲蓄,而且目前在台灣,她名下還有不動產;社工評估認為,支女的經濟條件足以扶養兩名未成年子女,法官認為支女聲請無理由,遂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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