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移審 陳佳富仍否認殺妹
醃頭案,男子陳佳富被控殺害妹妹詐領保險金,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移審。陳佳富庭訊仍否認殺害妹妹。法官裁定羈押。
陳佳富遭依殺人罪嫌起訴,檢方認為被告泯滅人性,有與社會隔絕必要,求處最嚴厲之刑。嘉義地方法院下午召開訊問庭,由法官張志偉審理。
在80分鐘的訊問庭中,被告始終低頭,有時回答法官問題時,還會用手抓頭,眼睛偶而還會瞄向起訴的檢察官李志明、張鈞翔。
陳佳富坦承協助死者、妹妹陳婉婷投保;不過,法官詢問在投保時,為什麼沒有告知死者有精神疾病?陳佳富說,保險業務員當時並沒有問。
陳佳富說他曾利用利器刺心臟、腹部及撞牆、喝農藥等方式自殺,主要是耳朵邊一直聽到有人叫他自殺,不然會殺他,才會到醫院求診,並申請精神障礙手冊。不過,法官詢問被告重新精神鑑定是正常時,陳男頓時低頭不語。
法官針對今年3月13日凌晨手提著大型塑膠袋外出,被住家巷口監視器拍攝的畫面,經其母親、太太及鄰居指認,均為陳佳富本人;不過,陳佳富還是回答當時在家中睡覺,並沒有外出,「那個不是我」。
後來法官進一步詢問陳佳富3月13日出現在台北、嘉義行蹤時,陳佳富頭越來越低,並表示沒有做。法官接著詢問「你有沒有殺你妹妹?」陳男則低著頭、搖頭說沒有。
至於住家內被查出一把菜刀、電鍋內有驗出死者的血跡反應?陳佳富指出,家裡都沒有血,是警察進去才有的。
法官訊後認為被告所犯的是殺人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等,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