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身心障礙、低收入家庭等弱勢學生及軍人子女的就學權益,即日起,各校開始受理下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學雜費減免對象包括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蔡忠益表示,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的學生,如果能在開學前完成減免申請,在下學期註冊時,學費就能以減免後的金額計算,不必繳交全額學費。
若沒在註冊前辦理減免,雖然開學後仍可申請,但註冊時需繳全額學雜費,才能再退減免金額,對學生可能造成負擔,他提醒學生儘早申請。
申請學雜費減免,需依申請項目附上相關資料給學校審核;若同時符合政府其他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只能擇一申請。
此外,若有資格不符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同學,可透過教育部免費專線080-909-5757洽詢,或向就讀學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