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旗由來
目前中華民國使用的「青天白滿地紅」國旗,與國民革命有很密切的關係!而且在確定的過程中,還曾經發生許多波折,並不是很快被一致決議的。
陸皓東(一八六七~一八九五)與孫中山先生(一八六六~一九二五)都是廣東省香山縣翠亨村的人,幼時一起在陸氏祖祠讀書,是 中山先生少年時期的玩伴。兩人曾因毀損北極殿神像,遭受村民指摘,遠走上海、香港避難。後來陸皓東在上海電報學堂學習,畢業後轉至蕪湖電報局服務,至一八九○年始回鄉里,開始與孫中山、陳少白、鄭士良、尢列、楊鶴齡、程奎光及周昭岳等人往來,秘密集會討論時局。
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國近代第一個革命團體「興中會」在檀香山組成,第二年總部在香港中環士丹頓街成立,計畫發動起義襲取廣州,作為革命基地之計畫。他們對外以「乾亨行」為名號,同時以陸皓東所創製的「青天白日旗」為革命軍旗。最後起義計畫因洩露而告失敗,陸皓東等人殉難,孫中山先生則被迫亡命海外。
「青天白日旗」先後在第一次廣州起義、庚子惠州之義及尢列在南洋創立中和堂時使用過,但此旗之正確圖案未有統一規定,以致旗上所排列的叉光多寡不一,縫製者無所適從,後來孫中山先生將叉光解釋為代表天干地支之數,故叉光應排作十二,以代十二時辰,自是旗上叉光之數,始為確定。
但陸皓東設計的青天白日旗只是中華民國國旗的前身,真正確定下來,還是之後的事。
興中會成立宣言 興中會宣誓地點李昌宅 香港中興中會總部乾亨行故址
然一九○六年冬天,同盟會在日本東京召開幹部會議,編纂革命方略,當討論中華民國國旗形式時,意見紛歧,竟有下列五種不同的主張:
1. 用十八星旗,黃星代表十八省,示皆黃帝子孫,紅底示鐵血主義(孫武、焦達峰提議)。
2. 用紅、黃、藍、白、黑之五色旗,以順中國歷史上之習慣,且含五族共和之義(宋教仁、陳其美主張)。
3. 用井字旗,以象徵社會主義(黃興、廖仲愷主張)。
4. 用金瓜鉞斧旗,以發揚漢族之精神。
5. 孫中山先生所堅持的以青天白日二色旗,再加上紅色底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作為中華民國國旗,以紀念陸皓東及興中會諸烈士流血獻身之精神。
武昌起義革命軍軍旗 一十八星旗旗式
不過,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並未在會議中被通過,但之後孫中山先生所領導的諸次革命戰役,如潮州黃岡、惠州七女湖、欽州防城、廣西鎮南關、雲南河口、廣州新軍及黃花岡之役等等,都是用「青天白日旗」來號召。
民國元年中華民國誕生,孫中山先生再度主張以「青天白日旗」為我國國旗,惟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定五色旗為國旗,並將青天白日旗定為海軍軍旗,十八星旗定為陸軍軍旗。但孫中山先生堅認五色旗為國旗之決議不妥,於是在同年元月十二日咨覆參議院,申明其反對之理由:
1.清國舊例,海軍以五色旗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滿清之國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體。
2.其用意為五大民族,然其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如以黃代滿之類。
3.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階級。
因此力主應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他指出,「夫國旗之頒用,所重有三:一旗之歷史,二旗之取義,三旗之美觀也。武漢之旗(用內外十八省之徽誌),以之為全國之首義尚矣;蘇浙之旗(用五色之徽誌),以之克復南京;而天日之旗,則為漢族共和黨人用之南方起義者十餘年。自乙未年陸皓東身殉此旗後,如黃岡、防城、鎮南關、河口,最近如民國紀元前二年廣東新軍之反正,倪映典等流血,前一年廣東城之起義,七十二人之流血,皆以此旗。南洋美洲各埠華僑同情於共和者,亦已多年升用,外人總認為民國之旗。至於取義,則武漢多有極正大之主張,而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恒星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著於赤幟,亦為三色,其主張之理由尚多。」但並未被接受。
不久,袁世凱稱帝竊國,孫中山先生在東京成立中華革命黨,展開討袁行動。在中華革命黨的「革命方略」中,再度規定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的國旗,青天白日旗為軍旗,但此旗始終沒有機會飄揚在神州上空,直到民國十年五月五日孫中山先生以維護法統之決心,重返廣州,就職非常大總統,再度努力促使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之國旗。可是這面旗幟的命運卻隨陳炯明叛變而下旗。
民國十二年陳炯明叛變敗走,孫中山先生自上海重返廣州就任陸海軍大元帥,凡孫中山先生所到之處皆飄揚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惟其他各地仍懸掛五色旗。
一直到民國十五年蔣中正繼承孫中山先生遺志,率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民國十七年十二月,東北張學良通電易幟,歸順中央,北伐大業始告完成。當時,除台灣尚在日本統治下,中國每一寸領土才同時飄揚著這面得來不易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
自從陸皓東創製青天白日旗以後,旗幟上的規格,雖經孫中山先生潤飾、修正,但仍不為多數人所了解。民國三十二年九月九日,當時的總統蔣中正先生眼見國旗濫造,有失莊嚴神聖之義,在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的演講中,再次說明國旗之十二道光芒的排列,要如同時鐘上所繪製十二小時的位置一樣均勻、對稱。同時昭示大家要對黨旗、國旗格外尊重,一切懸掛方式或升降旗儀式,都要依照規定,確實做到。
民國四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在修正公布的「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中,對國徽、國旗之式樣,就其位置、尺寸、比例、使用及製作、管理等方面,更作了明確的規定。民國六十七年五月,政府再度對國旗和國父孫中山先生、先總統蔣公遺像的製作、懸掛等事項,進一步作了詳細規定。
經過這麼長的波折,我們現在使用的中華民國國旗才有了完整而一致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