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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琪冒小開盜刷案 判7年定讞

黃琪冒小開盜刷案 判7年定讞

自稱曾為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黃琪,涉假冒頂新集團小開名義盜刷案,二審被判7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被控假冒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名義,申辦美國運通公司「黑卡」,盜刷新台幣約600萬元。

黃琪另被控自稱期貨高手,向房地產投資客宋姓女子詐財194萬元,遭檢方以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法院一審判決黃琪詐欺部分無罪,偽造文書罪部分判刑6年。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黃琪的犯行應數罪併罰,撤銷改判後,判黃琪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偽造文書部分仍可上訴。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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