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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情侶投案 男稱:女友教唆殺父

縱火情侶投案 男稱:女友教唆殺父

涉嫌縱火私奔的小情侶,在案發後逃往嘉義,終於在呂姓男子大姊的勸說下,出面投案,不過案情卻出現大逆轉,呂姓男子供稱,女友長期不服家人管教,加上召開家庭會議時,兩人被迫分手,少女萌生殺意,教唆他殺害親人,因為不敢下手,才選擇縱火,但警方對這種說法持保留態度,認為可能是脫罪之詞,因為少女未成年,在法律上刑責比較輕,由於監視器顯示,案發前是少女開門讓男友進入屋內,因此講兩人都列為嫌犯。

呂姓男子一被帶下車,黃姓少女的叔叔立刻衝向前,朝他的肚子狠狠踹一腳,一旁的親友也揮拳助陣,甚至從後方突襲,員警見狀拚命阻擋,跟著挨揍,場面一度混亂。

記者vs.黃姓少女:「一句道歉都沒有嗎?」

不道歉、不回應,親友口中的乖巧女孩,不知道是過於冷靜,還是被嚇到,一句話都不說,父親和家中長輩堅信,她一定是受到呂姓男友慫恿,才參與縱火,但如今案情有了逆轉。

嘉義第二分局偵查隊長黃舜祥:「黃姓女子唆使呂姓嫌犯,原本是要唆使呂姓嫌犯,殺他們全家人,但是呂姓嫌犯不敢下手,所以兩個人說要合意,一起縱火。」

呂姓男子供稱,女友長期不服家人管教,加上8日晚上10點多,女友家開家庭會議時,認為他沒有工作,要求兩人分手,女友雖然表面上答應,卻興起殺父念頭,教唆他動手,但他不敢殺人,才改成縱火。

5個小時後,呂姓男子獨自騎車到加油站,從車廂內拿出兩個寶特瓶,花80元購買汽油,接著回到女友住處,對方主動開後門,他才進去點火。

案發後,男友帶著少女,從新北市中和騎了4個小時的車,到台中豐原的火車站,棄車改搭客運,一路南下到嘉義,投靠大姊。

呂姓男子姊姊:「就很難過啊。」

小倆口私奔了3天,為躲避查緝,在姐姐家附近的公園、街上流浪,餓了、累了,就打電話請姐姐送食物,警方也從匯款紀錄,找上呂姓男子的姊姊,要求策動小倆口出面。

儘管呂姓男子供稱,女友才是主謀,警方懷疑可能是他的脫罪之詞,畢竟少女才16歲,刑責較輕,但這對待在加護病房的爸爸來說,是最不想知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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