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酒疑爆走私茅台 調製牟利24億
台灣菸酒公司竟帶頭走私中國烈酒?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昨指控,台酒以進口伏特加之名義,走私茅台做為原料,調製成「玉山台灣典藏茅台」,再回銷中國,賺取暴利估達二十四億元。
高雄市調處接獲趙天麟檢舉,昨前往台酒嘉義酒廠搜索,查扣一批中國貴州茅台酒送驗,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廠長張永志等三人釐清案情,三人偵訊後離去。據悉,張等人均否認涉及不法。
以伏特加名義進口 調製茅台回銷中國
趙天麟昨召開記者會指出,為維護台灣的農產利益,台灣在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開放酒類進口後,仍禁止中國除伏特加以外的穀類酒進口;趙天麟出示台酒「菸酒稅採購免稅原料申請書」說,台酒嘉義廠卻利用此漏洞,去年以進口六萬公升伏特加的名義,分三批走私進口貴州迎賓酒,也就是次一級的茅台酒來台,再以四十九%貴州迎賓酒、五十一%玉山高粱酒之比例,調製出「玉山台灣典藏茅台」,藉山東台酒酒業公司回銷中國。
檢調搜索嘉義酒廠 廠長三人否認不法
高雄市調處以台酒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聲請搜索票,昨會同嘉義市調站共十一名調查官搜索嘉義酒廠,在現場查扣裝瓶未封蓋兩千七百多瓶,以及桶裝未裝瓶約一萬四千公升的中國貴州茅台酒,交由酒廠保管責付;檢調帶走進出口單據、報關資料,並將張永志、研品課長黃吉宏及再製酒股股長杜永結三人帶回高雄市調處釐清案情。因案情不明朗、鑑定報告未出爐,訊後讓三人離去。
檢調初步調查,根據台酒資料至少應有兩萬公升,但僅查獲一萬四千公升,不排除已製成商品,且報關進口名稱與實際貨品不符,將朝台酒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等方向偵辦。
趙天麟指出,中國茅台酒的氣味、口感屬於「醬香型」,台灣的烈酒皆為「清香型」,而伏特加就像純酒精一般單純,是不是拿茅台酒混充伏特加,只要進行氣相分析就一目瞭然。
他表示,「玉山台灣典藏茅台」在中國的售價約一千至五千人民幣,若以平均三千人民幣計算,每瓶獲利約一萬台幣;這六萬公升的貴州迎賓酒可調製成二十四萬瓶「玉山台灣典藏茅台」,台酒等於能謀取二十四億元的暴利。
趙天麟痛批,台酒身為國營企業,居然知法犯法,帶頭走私,無視台灣農民、產業的生計,他呼籲財政部、台酒應將涉案的台酒董事長徐安旋、總經理林讚峰、副總林武瑞、董事會主秘張淑員等停職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