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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會會員未如期繳交會款,會首如何主張權利?

活會會員未如期繳交會款,會首如何主張權利?

活會會員未如期繳交會款,會首如何主張權利?

  活會會員有依合會契約內容繳交活會會款之義務,倘逾期未繳或不繳,依民法第709-7條第二項規定,會首應先行墊付。然此等規定係為保障得標會員之權利,並非要會首承擔支付會款之最後責任。

  所以,會首自得於墊付後向該活會會員求償。倘若未能順利獲償,亦得正式發函催告償還,或逕以支付命令求償,甚至如有防止脫產之必要時,亦可聲請假扣押,先行查封該會員之財產,俾利求償。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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