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的種族隔離政策
滿清占了北京之後,八旗子弟從容入關,到了北京,怎麼辦,怎麼安置這些人?概括一下:搞了個十定。
第一,定身份。旗人當時不叫滿族,旗人,就是在旗的,民人就是不在旗的,不在旗的叫民人。我看有的書說叫“旗民”,這是不對的。它是兩個概念,旗是旗,民是民。北京吧,旗人就是在旗的,不在旗的漢人、回族等等,都叫民人。它叫只分旗、民,不分民族。這個身份是終身的,你在旗終身在旗,世世代代在旗,民人不在旗,世世代代不在旗,個別的例外。
第二,定旗分。八個旗,白旗,你就終身是白旗,子子孫孫是白旗,但是裡頭有例外,我說是一般的情況下,中間也有變動。
第三,定佐領。某某人是八旗滿洲里面的藍旗,藍旗下某參領,某參領下的某佐領,下面誰誰誰,世世代代都是這個佐領,子子孫孫都是這個佐領,個別情況有調整、有例外。
第四,定住地。住在哪兒是固定的。以北京來說,兩黃旗住在北城,兩白旗住在東城,兩紅旗住在西城,兩藍旗住在崇文門和宣武門以裡,這叫京城八旗。那駐防八旗呢,就設立滿城,杭州、成都、福州等等,設立個滿城,就是旗人在裡面住,修了城牆。
第五,定錢糧。吃飯怎麼辦?國家供養,旗人有錢糧,俗話叫“鐵杆莊稼,旱澇保收”,鐵飯碗。
第六,定土地。原來在關外他是有地的,在赫圖阿拉他是有地的,進了關入占了北京之後,這地怎麼辦?圈地,京畿圈地,圈所謂“無主荒田”,分給八旗兵及其眷屬。問題就來了,他住在北京城裡,地可能分在豐潤、寶坻,怎麼種啊?這就出現了莊頭,就是寄生蟲。《紅樓夢》裡的烏進孝這類莊頭,給他經營,幫著給拿地租,後來有人把地賣了。
第七,定營生。旗人不做工,不務農,不經商。當兵是一家出一丁,後來當然有點變化了,他有八個兒子不能都當兵去了,缺額不夠,兵員不夠,沒那麼多,剩下人做什麼呢?吃的有保證了,有錢糧;住的有了,到北京以後圈房,我講到順治的時候,講到六大弊政,圈地占房。北京內城原來所有人統統搬走,房子留給旗人住。住有了,占了房子,地有了,圈的地分了,不做工,不務農,不經商,做什麼呢?有人說,說滿清之所以滅亡,就是因為八旗子弟遊手好閒。我說這叫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那他做什麼呢?手不做工、不務農、不經商,這手只有遊手,沒有事幹只有好閑。
第八,定學校。後來發現滿人小孩要上學,學校要分等級:宗學、覺羅學,就歸宗人府管;咸安宮官學,景山官學,歸內務府管;八旗叫八旗官學,也叫八旗學,歸八個旗分著管。學校是固定的,分等級的,和漢人要分開,和民人也要分開,後來上到了高一級的學校了,但是考試單有名字。
第九,定婚姻。旗、民不通婚,包括滿與漢、回人、苗民等等不能通婚,很多少數民族,不光是漢族。旗、民不通婚,個別有例外了,那另說了,就總體做了規定,旗、民不通婚。
第十,定司法。旗人犯了法,地方官不能審理,單有一個審理的程式。旗、民犯了同樣罪,同罪不同刑。《滿清律例》規定:旗人犯了徒刑,一年折合枷號五天,就是判一年刑,要是民人判一年刑的話,旗人就關五天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