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高洋皇族簡直可以說是「人渣家族」
其原因如下
1、高洋深愛薛女士,納入後宮。有一天晚上高洋跑到薛家閒逛,薛女士的姐姐請求任命他爸爸當宰相。結果是:高洋大怒若狂,命武士把薛女士的姐姐吊起來,親自用鋸把她鋸死。
2、高洋十分寵愛薛女士,可是有一天,他突然想起她曾經跟別人上過床(當初他早就知道這件事),妒火中燒,下令武士把她斬首,而且把人頭藏在自己的衣服裏面,出宮到東山參加宴會,剛剛開始敬酒,他忽然把薛女士的人頭拿出來,投到盤子上。甚至還下令割下她的大腿,還把它當作琵琶一樣把玩一番,後來高洋把人頭、大腿收拾起來,大聲哭泣說:「佳人難再得矣」。
3、皇親國戚的私宅,他無論什麼時候都可能闖進去;更經常穿街過巷,有時坐在街頭,有時睡在巷子裏,有時脫得赤條條,真把那一般衛士搞的人仰馬翻!有一次他在路上遇到一位婦女問說:「天子怎麼樣?」她說:「瘋瘋癲癲,算什麼天子?」下場當然....,自己想!
4、有一次皇太后因為他喝酒發狂就用拐杖打他,他出言頂撞(說要把媽媽嫁給南蠻子),他媽媽氣到不想跟他說話。高洋為了引她笑,就在地上爬,還爬到床下,把床頂翻,沒想到他媽媽卻因此跌到地下受到重傷。高洋酒醒後,大為後悔,就命人堆積木柴燃火,打算跳到裏面燒死,他媽媽拉住他說,你那天喝醉了。但是他仍然命大臣用木棍打他背脊,並說,打不出血來就要殺那位大臣,他媽媽只好抱住高洋苦苦請求他停止,最後改為棍打腳板五十下,並宣佈戒酒。不過十天之後,他又故態復萌。
5、之後,有一次,他跑到皇后娘家,用響箭對著皇后的媽媽射擊(可能沒射中),說:「我喝醉了連老娘都不認識,你算什麼東西」,然後用馬鞭把她抽打一百餘下之後揚長而去。
6、高家的婦女,不管是親是疏,是長輩是晚輩,多數都被高洋姦淫過,或賞給左右,或用種種橫暴的方法對她們侮辱。有不從的,他都親自格殺。
7、高洋曾經在大官行列中叫出一人,他沒有犯罪,但隨即被斬首。他還特別製造一些各式各樣的刑具(也是殺人的器具),放在院子裏。每次喝醉,一定要親手殺人作為娛樂節目,殺了之後又要分屍,或者投入火中或投入水中餵魚。因此宰相特地將所有犯死罪的囚犯,安置在衛士輪休的地方,高洋想殺人時,就帶出來供應。三個月僥倖沒死的,則予以赦免。
8、他的兩個弟弟,被他囚禁在地牢中,有一次他經過那裏,順便就去看他們,並親臨地牢,放聲高歌,並要他兩個弟弟合唱,但是他們太過恐懼,聲音顫抖,高洋見狀不禁起了放人之意,可是高洋的哥哥卻說:「猛虎不可以出柙!」於是親自用長矛猛刺兩人,但是都被他弟弟們抓住折斷,於是下令投木柴火把進去,於是兩人就被活活燒死在地牢裏面。
9、大臣崔暹逝世,高洋親自到他家悼祭,問崔暹的妻子說:「你想不想崔暹?」她說:「當然想」,高洋說:「那麼,你親自去看他!」於是揮刀斬了崔暹的妻子,把人頭扔到牆外。
10、太史向高洋奏稱「今年將除舊換新」,高洋向元韶說:「劉秀怎麼能夠中興?」元韶說:「因為沒有把姓劉的趕盡殺絕。」於是高洋下令將所有姓元的不分男女老幼大屠殺,以解除將來可能的危機,元韶則於地牢中活活餓死。光是在晉陽,共有721個姓元的家人被殘忍的方式殺死(將人拋起再用矛往上刺,以此為樂),屍體投入漳水,魚肚中往往找到人的手指甲或腳趾甲,居民有一段很長時間不敢吃魚。
高洋年31歲的時候,終因荒淫無度、長年酗酒而死,他十六歲的兒子繼位,但不久就被高洋的哥哥高演拉下寶座,不久就被高演謀殺了,高演自己在27歲時因騎馬摔傷死亡(他媽媽探病時連三次問她的孫子何在?高演不能回答,隨後不久傷勢過重而死),傳位給弟弟高湛,高湛即位沒多久,就殺了高演九歲的兒子(自己的侄兒)。這些事蹟可以看出高姓家族親人之間殺來殺去,簡直就不是人!名之為人渣家族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