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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建立摧殘人權制度的大明錦衣衛

朱元璋建立摧殘人權制度的大明錦衣衛

  在論述中國官制的汗牛充棟的文章中大家經常可以看到:朱元璋一手炮制的“胡黨”謀逆大案,胡惟庸,在明朝乃至整個中國歷史上都是個不能回避的名字。繼他之後,丞相這個古老的官名在歷史長河中徹底消失,也使皇權統治在明朝達到了頂峰,而這些都和錦衣衛機構的設立有著密切的關系。
  朱元璋對中國人最嚴重的傷害,是他在政治上所作的若幹重要措施。中國文化和物質文明,一直到14世紀,都比歐洲進步,但朱元璋使這種進步停止。以致十九世紀歐洲人侵入中國時,中國已墮落成一個白癡般的部落,至少落後三百年,植根于此。這三百年的落後,才是朱元璋和他的明政府的無與倫比的罪惡。
  我們曾一再提及中國古代政治思想中缺乏人權觀念,但故意建立摧殘人權制度的,則由朱元璋創始,即三百年間使人聞而顫栗的“诏獄”與“廷杖”。而這兩項殘酷制度的執行者,便是惡名昭著的錦衣衛。長久以來,人們對它的歷史、職能等都不太清楚,在很多小說、電視劇中常常把它當作幕後黑手、特務組織等隨便地搬來搬去。歷史上真實的錦衣衛究竟是什麽樣子呢?
  錦衣衛是由朱元璋建立的。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爲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爲48處。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隨駕出行。這些衣著華麗的男人最初只是皇家的儀仗隊,日後卻慢慢演變爲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特務機構。
  錦衣衛的首領稱爲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佥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號,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麽兩樣,其中比較著名的爲“大漢將軍”。這些人雖名爲“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閑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宏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了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
  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初期約有1500人,到明末,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大漢將軍也一度增加到5000餘人。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爲什麽能爲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保衛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爲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诏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爲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爲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爲“缇騎”(大家對這個名詞一定很熟悉)。缇騎的數量,最少時爲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衆。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強烈欲望。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的擴大了。一般來講,錦衣衛的工作只限于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一旦適逢一個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爲自己升遷的資本。如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甯等,在他們掌權時,缇騎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臭名昭著的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于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更爲可怕的是,這種恐怖的氛圍,與唐武則天時期的短期出現不同,終明一朝幾乎是綿綿不絕,這種無節制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系,使百官、民衆、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一旦哪位倒黴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在那裏,司禮監掌印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一左一右早已嚴陣以待。受刑者裹在一個大布裏,隨著一聲“打”字,棍棒就如雨點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爲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准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象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擡起後再重重摔下,此時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對士大夫的肉體和心靈都是極大的損害,但明朝的皇帝卻樂此不疲,錦衣衛將校對它也是情有獨鍾。
  有明一朝,也出現過一些比較正直的錦衣衛,但那畢竟是鳳毛麟角。也許因爲他們華麗的外表,錦衣衛也贏得了一些人的喜愛。不過,由於他們對人權無情的摧殘,至今仍作爲一種滅絕人性的政治工具,遭受人們的唾棄。
  縱觀明朝的錦衣衛,盡管也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爲明朝的極端專制制度充當幫凶。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壓制起士大夫階層、下層民衆就顯得更加得心應手,但爲此付出的代價卻是社會活力的極大降低,這也是爲什麽明朝雖有200多年歷史,但在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上卻無所進展甚至還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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