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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事件逐日進程

228事件逐日進程

228事件發生遠因: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後,聯合國太平洋戰區總司令發出「委託命令」,命令蔣介石將軍與其所屬部隊解除駐紮於台灣的日軍武裝(entrust Ching kai-shi to disarmament Japanese troops in Taiwan),而國民黨接收部隊卻趁機占領並統治台灣謂之所謂「光復」。且利用以「敵產」名義趁機劫收日本人所留下的統治機構(600單位)、現代大企業(1300單位)、土地(20萬甲)、個人企業財產(49000單位)、台灣銀行現鈔(30億日円)、40萬駐台日軍裝備、依照當時的帳簿價格(約為市價的1/3)共值日幣400億円(估計相當於1961年1600兆新台幣)。
其他強奪物資(如米、糖等)運回中國成為支持國共內戰的物資,變賣原物料、產品,竊取工廠機械設備運往香港變賣。更破天荒的是陳儀等統治階級濫伐台灣銀行台幣由1945~1949年高達600倍。因此,由國民黨部隊登陸台灣不到一年時間,「祖國」卻對台灣帶來空前的經濟恐慌,物資缺乏(米慌、糖慌)、物價高漲(台北米價高達80萬倍)、台灣人失業問題等,造成台灣社會問題嚴重、治安混亂,引發台近代史以來最為嚴重的社會破產。
由於以上種種問題以及國民黨政府對台灣人的差別待遇,終於引發台灣民間對於國民黨政府的仇恨之心,當時民間普遍流傳:「台灣光復,歡天喜地;貪官汙吏,花天酒地;特務蠻橫,無天無地;百姓痛苦,烏天暗地」。終於引爆1947年2月27日發生的228事件。

228事件進程:

1947年2月27日~2月28日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官員因取締菸販林江邁,引發群眾抗議,而專賣局官員為求脫身,開槍示警,卻不慎擊斃路人陳文溪,為導火線。引發台北市民群情激憤。
2月28日台北市民群聚於台北長官公署廣場要求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懲兇,又引發長官公署駐衛部隊的武力鎮壓,擊斃數人,至此台灣民眾對國民黨政府及陳儀不滿的情緒終於爆發,228事件正式爆發,迅速延燒至全台。

1947年3月1日~3月2日

台灣民眾蜂起,事件迅速延燒全台,台北市內商店關門罷市、工廠罷工、學校罷課,台北近郊交通開始斷絕。專賣局與台北車站周邊的民眾開始與武裝憲警發生正面衝突,國民黨憲警部隊對群眾施以機關槍掃射,群眾死傷不計其數。
群眾遂轉移至台北市警局並縱火焚燒台北市警局,並進一步攻占台灣廣播電台向台灣全島播送台北慘案。台灣行政長官陳儀見事件無法平息,慌忙宣布全台戒嚴令,並向南京國民黨政府通報台灣狀況,蔣介石接到通報後,於南京廣播:「此次民變,不過是受日軍訓練的台灣人,受到共產黨煽惑,圖機取巧…」,因此自華北國共內戰前線調兵前來台灣。3月2日下午,以民間與官方的代表於公會堂(現台北中山堂)成立所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決定向陳儀請願釋放被捕者與撫卹死傷者,而此時陳儀已收到南京派兵來台的覆電。
此日於台中,召開「民眾大會」,在謝雪紅、吳振武的指揮下,台中民眾圖及台中警察局,並收繳警察武裝,編組成「學生起義軍」,包圍台中縣長兼警備司令部高級參謀劉存忠的宿舍,並將劉宅燒毀。謝雪紅宣布成立「人民政府」,號召大家起來剷除貪官汙吏,建設新台灣。此日,中南部各地民眾紛紛起來參與事件。

1947年3月6日

高雄市民在涂光明(時任高雄市敵產清查主任)的指揮下,攻擊憲兵隊與軍械庫。
在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命令下,300名士兵下山進攻高雄市,至3月8日不分晝夜,槍聲不絕,高雄市路上死屍堆積如山。

1947年3月3日~3月7日

事件中心轉移至中南部,台中學生起義軍在謝雪紅、吳振武指揮下,接連獲得數場勝利,並獲得自彰化前來支援的武裝隊支援,俘虜國民黨部隊將官5人,士兵1500餘人。台中市及其附近地區皆在其控制下。此時在以林獻堂為中心,成立「保安委員會」(主任吳振武),自此謝雪紅即固守「作戰本部」,另編組以學生起義軍為主的「二七部隊」,繼續與國民黨部隊作戰,「婦女會」則為二七部隊作飯支援。
在嘉義,「嘉義228事件處理委員會」主任陳復志率領「高山部隊」(由原住民所組成武裝部隊)攻占第19機廠並占領嘉義市政府。斗六陳篡地(在越南有參加游擊隊經驗的眼科醫師)指導民眾召開「治安維持會」,參加虎尾機場攻擊戰。台南市在湯德章(台南市人權保障委員會主任)的指揮下召開「市民大會」,台灣省立工學院(現成功大學)學生襲擊台南市警察局,收繳武器、攻擊運河中中國籍船隻。屏東市民眾攻占屏東市警察局及屏東市政府,葉秋木被民眾推選為屏東市臨時市長(葉秋木為台灣史上第一位由民眾推選出的市長),負責維持屏東市內治安。
在台北,「處理委員會」成員因誤信陳儀的保證落入其圈套,以致終日高壇一籌莫展,只有王添灯在其創辦的「人民導報」上呼籲:有效解決228事件,並向陳儀提出「本省政治改革方案八條」。3月7日王添灯等人再提出「32條處理大綱」,然而陳儀已獲得南京方面告知,憲兵第4團(團長張慕陶)將由福建抵台,陸軍第21師(師長劉雨卿)已由上海出發,所以陳儀立刻改變態度,以利誘、恐嚇、離間等手段對付「處理委員會」代表。

1947年3月8日

國民黨援軍到後,由基隆殺起,殺至屏東。台灣人民奮起鬥爭之地無一不殺,其中在台北、基隆、嘉義、高雄殺的最淋漓盡致。被活埋、被當場擊斃後被裝上卡車一車又一車的運往淡水河拋入河裡。(莊嘉農「憤怒的台灣」)
慘遭國民黨部隊殺害者不計其數,其中較有名望者有,王添灯、林茂生、陳炘、施江南、吳鴻麒、李瑞漢、阮朝日、郭章桓、王育霖等等。嘉義市陳復志被捕後遭刑求後遊街示眾,懸在嘉義火車站前遭凌遲殺害,死後屍體被綁在站前支柱。台南湯德章在被捕後,被凌遲後再綁在卡車上遊街示眾,後在大正公園(現台南市民生綠園,已更名湯德章紀念公園)遭殺害。屏東市臨時市長葉秋木被捕後,慘遭割耳削鼻後,才慘遭殺害。花蓮港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父子三人被捕後,於鳳林郊外公墓慘遭殺害。

1947年3月9日

憲兵第4團與陸軍第21師一登陸基隆碼頭,就口口聲聲大聲叫喊:「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殺、殺、殺…」、「台灣人造反、「為中國人報仇」等,大屠殺一直持續至3月13日,期間不幸被抓到的民眾,有的被迫赤身下跪在馬路上活活打死,有的被砍去手腳割去耳朵,甚者用鐵線貫穿手掌,把三五個人綑綁一起,推下港溺死;或一個個被裝入麻袋拋入海中;或在廣場、山谷等幾個人排列被機槍掃射等,集體死亡。如此慘絕人寰的方法被凌遲犧牲的台灣人不可計數。(莊嘉農「憤怒的台灣」、王思翔「台灣二月革命紀」)。

1947年3月10日

台中二七部隊轉移於埔里,國民黨陸軍21師3月13日進入台中市,多名學生遭捕殺。21師於3月14日分二路進攻埔里,3月17日,由古瑞雲、黃金島指揮在烏牛欄進行與國民黨部隊決戰,後因敵眾我寡,不得已才將部隊解散,分批遁入埔里市區。(此時謝雪紅、楊克煌、何集淮、蔡伯勳等共產黨員已受中國共產黨上級命令早已離開埔里不見人影,鐘逸人亦在台中,而不在埔里。)

1947年3月14日

警備司令部宣布:「3月13日,全省已告平定,即日開始肅奸工作,…進入綏靖階段」,所謂「肅奸工作」就是後來被稱為「白色恐怖」的時代。陳儀等人依據日本時代所留下的「戶籍」、「保甲」等資料,開始普遍對台灣民眾進行監管。此項行為一直長期持續至1960年代。根據1976年當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所發表,自1945年至1976年的台灣人口中,被認為「行蹤不明」而自戶籍上遭除名者,高達123,457人,無疑的其中絕大多數都是1947年228事件至後來的白色恐怖的犧牲者。

1947年3月17日

國防部長白崇禧攜同蔣經國由南京飛抵台北,同時台灣人以「奸匪暴徒」被捕殺,於此同時外省人卻被認為卻被認為是受害者而向國民黨政府領取撫卹金,長官公署發表:「在事件中的外省人死傷者二千餘人,死亡者每人撫恤台幣20萬元,受傷者最高撫卹4萬元」。

發表這篇文字,並不是要再提起仇恨,而是要使大家知悉一件歷史事件的真相與來龍去脈,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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