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出我的房子
他就這樣站在那裡。穿著一件覆蓋全身的咖啡色外套,衣領拉的高高的,戴著頂毛線帽,讓人看不清他的長相。
他站在一個郵桶的後頭,觀察著眼前的一棟房子。
這是一個有錢人住的房子,或者說,這裡是個有錢人住的社區。在這裡,你所能看到的房子都是古典豪華的洋房,有少數一兩棟房子,在前面還會有片大草坪跟噴水池。
真夠他媽的有錢,他心裡想。
夜晚將他的身影跟郵筒給巧妙的融合在一起,讓人察覺不出他的存在。
一輛車在街道旁停下,一個穿的全身火紅的女郎走了下來,接著走向自己的住宅。
來了。
他不自覺的握緊了外套口袋裡的葛洛克手槍,他已經觀察這棟房子一整天了,從早上到現在。
他現在很確定,這房子中沒有其他人,住的只有剛剛下車的那個火紅女郎。
他的嗅覺異常的靈敏,這裡指的不是普通的嗅覺,而是聞出危險的味道的感覺。也可以說,他的第六感十分敏銳,只要他的鼻子一動,就知道哪裡有危險,哪裡會出人命。
現在,他的鼻子聞到了一絲絲的危險,也只有那一絲絲而已。
危險無所不在,只要你走在路上,就有可能被喝醉的醉漢給開車撞死,只要你穿的夠有錢,就會有一群小混混偷偷把你挾持到暗巷,痛毆你一頓後把你的錢給拿走。
只有這一絲絲的危險,他怕什麼呢?
他觀察了周圍的環境,沒有車,沒有行人,完美。
但之後他發現一個人,他差點漏看了,那是一個乞丐,他就這樣趴跪在路邊,用年輕人的網路用語來說的話:「這傢伙在路邊維持著一個Orz的動作」。
乞丐穿的一身破爛,前面放了頂帽子。他很懷疑,會有人想施捨些零錢給這可憐的乞丐嗎?
但這又怎麼了?這乞丐不會影響到他的計畫,乞丐一直維持著Orz的姿勢,連頭都沒抬一下,搞不好已經睡著了。這乞丐不會造成威脅的。
他打定主意,快步往眼前的建築物走去。
那火紅女郎正站在門前,拿出了鑰匙,正打算開門。
冷靜點,他想著。冷靜點,這種事情我已經幹過好幾次了,我只要在她打開門時,從後面制住她,然後把她整個人押到房子裡,就可以開始工作了。
火紅女郎將鑰匙插到鑰匙孔中,開了門,他也正好走到女郎的背後。
他迅速的用右手掏出了那隻葛洛克手槍,抵住了女郎的背後,在女郎叫出聲前,他又用左手將女郎的嘴給整個捂住,接著他用力一推,把兩個人都給帶入了房子裡面。
進入房子的第一件事,就是確認還有沒有其他人在這房子內。
他環顧四週,安全。
女郎不斷的揮舞著手腳,渴望能掙脫掉他的挾持。
他從口袋中拿出了一團布,快速的塞進了女郎的嘴裡,並拿出塑膠制的快縛帶,迅速的把女郎的雙手給綁了起來。
這種快縛帶原本是給警方使用的,算是一種輕便型的手銬,並且相當容易使用。
他接著把女郎的雙腳也綁了起來,接著用一條長布,結結實實的把女郎的嘴巴給完全封了起來,以確認她不會在發出半點聲音。
接著他將門關上,鎖起來。以上的這些動作,他不到一分鐘便完成了,他是個幹練的老手。
火紅女郎在地上蠕動著,活像條紅色的毛毛蟲。
先別管她了,她不會惹出任何麻煩的。
若真有了麻煩,他也還有一把槍可以處理任何突發狀況,想到這裡,他低下頭看著他的葛洛克手槍,開始回想,幹這種事那麼久,他好像從來沒開過一次槍?
無所謂,反正他也不喜歡開槍,只要一開槍,麻煩就會跟著來,警方會從子彈找到一卡車的線索,除非開槍的人還有一大堆的美國時間來把子彈給拿走。
反正他沒有這些問題,他的子彈是他特製的,這種子彈會先穿透目標,接著爆炸,在目標的身體裡爆炸。而最後,警察連個屁也不會找到,粉碎了的子彈殘骸並不會保留任何東西,當然包括膛腺痕。
他警戒的拿著槍,開始搜索著房子,並且尋找著他的目標。
危險。
他望著眼前的這扇門,他那靈敏的鼻子裡聞到了熟悉的味道,香濃且致命的危險味道。
該開門嗎?我在怕什麼呢?我手上可是有槍的。
他將手伸到門把上,他感覺到他的手正在抖,微微的發著抖。
門開了,眼前的是一層往下的樓梯,樓梯盡頭是一扇生鏽的老舊鐵門。
地下室?
他走下樓梯,來到鐵門面前。
鐵門的門把比想像中的還冰。
他將門把轉開,然後輕輕一推,鐵門發出了刺耳的吵雜聲。
眼前的,是一具屍體, 女人的屍體。
屍體穿著紅色的蕾絲睡衣,皮膚已經變成黃綠色,令人倒盡胃口的屍班也已經浮現。
粗部估計,應該死去了二到三天。
耶?
這下面有一具屍體?
他往上狂奔。
女郎已經不見了。
布條、快縛帶等東西被丟在女郎應該在的位置。
他心中開始怒罵,狗屎,那女郎根本不是屋主,真正的屋主早死了,就死在這棟房子的地下室。
突然,他聽到了一個聲音,扳開手槍扳機的聲音。
他轉頭,看見一把烏黑的手槍槍管正直直對著他。
該死,他早該知道的,剛才衝上來的時候,他早就聞到了危險的味道。
媽的。
「把手上的槍丟掉。」拿槍的人說。
他這時才看清楚,拿著槍對準他的人穿的一身破爛,正是之前在路邊的乞丐。
沒有反抗的餘地,他將葛洛克手槍丟到地上。
「去那邊,坐下。」乞丐轉了下頭,指著客廳的沙發。
別無他法,他背對著乞丐,走到沙發旁邊,坐下。
乞丐拿起了他丟在地上的手槍,接著說:「蜜琳,出來吧,咱們跟這傢伙算算帳。」
火紅女郎從旁邊走了出來,接著跟乞丐一起坐在另一張沙發上,就在他的對面。
「我們該怎麼稱呼你?」乞丐頗有禮貌的開口詢問。
「你們可以叫我阿爾。」他的臉抽動了一下。
「好吧,阿爾,」乞丐把阿爾的葛洛克手槍放在桌上,「放心,我們不會殺你,我們是同行,不是嗎?」
不知怎麼搞的,阿爾笑了,要讓他這麼一個面貌冷酷的男人笑可不是一件簡單的差事。
「你是來搶劫的,而我們是闖空門的,」那名火紅女郎,也就是蜜琳,她微笑著說:「說起來我們的工作性質差不多,不是嗎?」
差多了,他想到在地下室的屍體,他可不殺人。
「你們殺了屋主?」阿爾頗為不快的問。他幹這事那麼久了,從沒殺過人,他在搶劫成功後,總是會對被害者恐嚇道:「聽著,我知道你記下來我的長相了,我告訴你,我還有一大票的兄弟,要是你敢報警,我會告訴他們你是誰,接著他們就會來找你,把你折磨的不成人形。」
他總是愛來這一套,許多被害人在聽了這句話後,總是嚇的渾身發抖。
「不,我們沒有殺屋主。」乞丐說:「我們觀察很久了,這間房子的主人幾天前出遠門去了,至少還有好幾月才會回來,我們只是借住一下而已。」
等他說完這句話,阿爾的眼睛驚恐的睜的大大的,他不自覺的脫口而出:「那地下室的屍體是誰?」
「屍體?什麼屍體?」乞丐的臉色也變了,「蜜琳,地下室有屍體?」
蜜琳搖搖頭,說:「不知道,我還沒檢查過地下室。」
「搞什麼?」乞丐氣憤的斥道:「我不是說每個角落都要檢查清楚嗎?快給我去看看!」
蜜琳點點頭,起身往地下室的方向走去。
狗屎,阿爾罵著,他已經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了,躺在地下室的,是真正的屋主,而乞丐他們所看到的,可能只是另一個搶犯,或是闖空門的而已。
乞丐的臉色鐵青,他大概也想不到會變成這種情形。
不久,蜜琳回來了,她對著乞丐搖頭道:「地下室沒屍體。」
這下子阿爾的嘴巴也大大的張了開來。
乞丐疑惑的望著阿爾,隨後又將眼神移向桌上的葛洛克手槍。
怎麼可能?這婊子說謊!
阿爾說:「我剛剛確實看到了屍體!所以我才會那麼衝忙的跑上來!不然我們再去確認一次!」
這裡的「我們」,指的正是他們三個。
乞丐沉默了一下子,說:「隨你。」他右手一揮,將桌上的手槍收了回來。
這乞丐決不是什麼簡單角色,只要一惹火他,肯定會有大災難。
阿爾站起身來,往地下室走去。
樓梯盡頭的鐵門是關著的,蜜琳剛剛將它給關了起來。
「你確定這下頭有屍體?」乞丐抬起眉毛。
阿爾肯定的點了點頭。
「妳拿著,看住這傢伙。」乞丐將阿爾的葛洛克手槍遞給蜜琳,接著自己走下樓梯,探查鐵門後的真相。
鐵門的手把真的很冰。
乞丐轉頭看著阿爾。
阿爾眨眨眼,好像在說:「你他媽的快給我把門打開吧。」
乞丐轉過頭,用他的右手轉了一下門把,鐵門應聲而開。
在裡面的,是一個人,一個穿著粉紅蕾絲睡衣的人。
「我就說裡面有屍體了吧?」阿爾唸道。
但他發現,乞丐的表情變了。
他也發現,地下室的那具屍體,似乎也不一樣了......膚色......不是黃綠色的......屍班......也消失了......
等他完全了解這是怎麼回事後,他已經感覺到有一根監硬的槍管抵在他的頭上。
「不要!!」阿爾張開嘴巴大喊,但仍擋不住那顆射向他頭部的子彈,他倒了下去。
「蜜琳?」乞丐吶吶的說道。儘管眼前的這個「蜜琳」膚色變成了黃綠色,皮膚上還有些噁心的斑點......
蜜琳只是舉起手槍,朝乞丐開了一槍。
乞丐倒了下去,他最後聽到的一句話是......
「滾出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