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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悠活渡假村違建部分須停業

李鴻源:悠活渡假村違建部分須停業

針對墾丁悠活渡假村涉及「未環評、先營運」,環保署日前要求墾管處與屏東縣政府停止其營業行為,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4日)表示,違建部分停業是必然的,至於後續如何處理,內政部會通盤考量。

屏東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已開發14年,卻遲至今年4月才送環保署環評審查,涉及「未環評、先營運」,環保署3日要求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屏東縣政府令其停止營業,並檢視業者歷年財報,追回14年來的不法利得。

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4日受訪時表示,墾丁國家公園於1984年成立,內政部營建署直到2002年才取得墾丁國家公園的建管權,但屏東縣政府在2002年前就已發給悠活渡假村建照。環評法通過後,許多非違建的墾丁民宿就地合法;其中,悠活渡假村的2個區域也就地合法,但3到6區屬於違建,依法必須申請環評。

李鴻源指出,這整起事件有點複雜,由於法令經過一些變遷,因此內政部、環保署及屏東縣政府間的權責必須釐清。他說,業者合法建築部分當然可以繼續營業,但違法部分必須停業。他說:『(原音)違法的部份就看環評的結果,我們要如何處置,是停業呢,停業是必然的,因為它目前是違規使用,那至於說未來怎麼處理,要不要拆除,我們會做一個通盤考量。』

至於整起事件的過程中是否涉及內政部相關人員的疏漏,李鴻源承諾將會查明清楚,並做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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