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情液助性 害夫妻就醫
一對夫妻購買持久液與潤滑液,使用後竟紅腫刺痛;醫師說,情趣用品很多,不必依賴服用或塗抹藥物助性。
記者熊迺群╱攝影
情趣用品店違法販售持久液與潤滑液普遍,買到劣藥風險高,卻少見衛生等單位取締;台中一對夫妻為助「性」,到情趣用品店買持久液、潤滑液,一夜春宵後兩人生殖器發炎就醫,向店家反映卻吃閉門羹,氣得報警再向媒體投訴。
男子說,月初逛情趣用品店,店員推薦原裝進口的男性持久液,只要在陰莖上抹幾滴,保證「金槍不倒卅分鐘」;又向他推薦塗抹在女性私處的潤滑液,強調馬上達到高潮。
當晚他和太太歡愉後,兩人都覺得生殖器刺痛,接著發癢,出現疑似紅腫發炎,趕緊到泌尿科求診。醫師告訴他們,使用的液體可能含有假藥或傷害人體的化學成分,才造成發炎。
男子氣沖沖找店家理論,對方卻否認販售持久液與潤滑液,把他推出店外,他只好報警處理再向記者投訴。
記者前往這家情趣商品店調查,發現店門深鎖,顧客上門先盤查身分證,強調「現在警察抓很緊,不得不小心!」店員隨後從陳列架最下層的箱子內,拿出口紅般大小的持久液(每瓶二千五百元)與潤滑激液(一百五十西西,八百五十元),還不忘交代:「好用再介紹朋友來買。」
經檢視,持久液飄出類似狗皮膏藥味道,說明書上註明成分是從植物中提煉,不含麻醉劑等有害物質,「只要塗抹五秒鐘,就能讓陽具勃起卅分鐘」;潤滑液有刺鼻香水味。
台中市衛生局藥政科長傅瓊慧說,有不少「情趣商品」都是登記為「一般商品」,若有涉及醫療成分或廣告不實即違法;這對夫妻可將商品送驗,提供購買地點讓稽查人員調查。
傅瓊慧表示,日前該局曾主動在一家情趣商品查獲「神龍油」,產品包裝上標示含有「蟾蘇」成分,經送檢果真有此成分,此藥有局部麻醉作用,以違反藥事法第八十三條「販售違禁藥品」移送法辦,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合併五十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