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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郡守官舍

北斗郡守官舍

北斗郡守官舍
等級:歷史建築
地址:北斗鎮地政2巷18號

大正9年(1920)台灣行政區重新劃分,將今彰化縣劃分為彰化郡、員林郡與北斗郡三大區,北斗郡包含今北斗鎮、二林鎮等八鄉鎮。北斗郡的行政中心在今北斗鎮。









北斗官舍有「高等官舍」、「判任官舍」二大類,有獨棟、雙併、四戶相連等,目前,北斗官舍園區仍存完整,較精緻的官舍有北斗郡守官舍、北斗警察官舍、北斗街長官舍。另有一般官舍十餘棟,部份仍有人居住,有的建築物已受損倒塌,極需修復。

北斗郡守官舍為獨棟的「高等官舍」,院門為洗石子材料,上方貼有幾塊磁磚。郡守官舍的屋頂為歇山式造型,舖設日本屋瓦,建物為木結構,多以台灣檜木建造。







北斗郡守官舍中央為玄關,由玄關進入分為左右兩區,左區為接待區,做為訪客之用,右側為郡守居住的空間,內有客廳、臥室及二間廁所,廁所為沖水衛生馬桶。







北斗郡守官舍現由稅捐稽徵處所使用,目前做為該處課長的宿舍使用,民國97年4月21日登錄為彰化縣歷史建築。






資料來源:彰化縣古蹟暨歷史建築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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