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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彰化警察署

原彰化警察署

原彰化警察署

等級:古蹟
地址:彰化市民生234號
年代:昭和11年(1936年)

歷史沿革

    彰化分局位於光復路與民生路口,為日治時期彰化縣警察署。明治28年(1895)彰化市轄區屬彰化出張所,當時並成立彰化警察署,掌理地方的治安。明治34年(1901)彰化市轄區設有警察官吏派出所,掌理基層警政事宜。







    昭和8年(1933)12月20日彰化街及南郭、大竹兩庄合併為「彰化市」,設市役所,並成立市警察署掌理警政事務。昭和10年(1935)12月20日始興建警察廳舍,至昭和11年(1936)5月30日竣工。



民國34年11月22日成立彰化市警察局,即今彰化分局的地址。民國39年將原彰化市警察局改組為縣警察局。民國49年8月因原警察署空間不足,時任局長劉清池計畫擴建,同年12月成立籌建小組,將局內零星簡陋的房舍拆除改建,與原建築物毗連。民國50年元月破土奠基,歷時半年完工,總工程費六十萬元。近年,彰化縣警察局遷至新辦公室後,原日治時期的彰化縣警察署廳舍,現由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使用。








建築藝術

原彰化縣警察署廳舍為昭和11年(1936)完成興建,其建築為現代主義風格,採鋼筋混凝土的建材。原彰化縣警察署的外觀簡潔,窗戶多為矩形型式,窗戶外牆上方設有雨庇,窗戶為木造,為上下開窗的方式,為日治時期窗戶的特別風格。

008拘留所內的格局。





彰化分局的入口設在轉角,門口兩旁有二對圓形柱飾,入口上方有一座小陽台,為兩層樓建築。彰化分局的後方獨棟建築為拘留所,其外觀為圓弧造形,拘留所內仍保持日治時期的樣貌,入口處並設有監控室。



資料來源:彰化縣古蹟暨歷史建築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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