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還是要小心打聽,不要冒然接受
前幾年找工作的時候~
朋友A推薦我去一家公司上班~
後來有去面試~連我應徵者總共只有兩個...兩個都錄取了~
可是我覺得很奇怪因為走了八個員工...
我那時候問了A~怎麼那麼多人離職??
A回我"老闆很挑人~這些人都是因為犯錯所以被趕走的..."
後來我第一天上班~老闆要我簽約~
是約聘的~但是約上有註明一條"如表現不佳,則領半薪,一但表現良好,經主管許可,可回復正常薪資"~
當下覺得怪~不敢簽~但老闆又說晚一天簽則扣一千元的薪水~
後來還是簽了...
前一個月我只有領到半薪~理由是老闆覺得我表現不好~
我有問過A"到底表現好~表現不好的標準是甚麼..."
A回答我說要努力工作~後來我也乖乖做好自己的份內之事...
第二個月~老闆沒給我新水說是公司週轉不靈~薪水要先欠著...
我事後去跟朋友Z打聽了一下~
無意中發現其實那家公司常以各種名義扣薪水..而且一次就是幾千~一半的扣..
理由都是"表現不佳..."
Z給我的建議是..."表現好不好其實很主觀~今天就算你真的替公司賺大錢~老闆認為你表現不好~你還是一樣拿一半的薪資....更何況現在找理由不給薪水~所以還是辭職比較好..."
我過了一個禮拜之後~跟老闆說要辭職~但是老闆卻不讓我走...說我違約,要罰款....
A也勸說我"想要成功不能吃不了苦~要學會忍耐..."
正巧那天要回家的時候~公司有位已經做了一年的小姐跟我說她也想辭職...他跟我說了一些事情...
我這才發現...原來我進來是頂替A的缺~老闆已經欠A半年的薪水了~A想離職~
老闆跟A說"如果你找到別人進來頂替你的缺~我就讓你離職還把欠你的薪水給你~前提是要想辦法把你找的人留在公司~"
那個小姐因為要離職了所以也不怕說出來~
我後來有去關心了一下A~想說他是否有簽了不該簽的所以才被老闆扣留...
A也一直跟我說想太多..後來我離職了~A一臉非常不高興的樣子..
我後來去應徵了下一份工作~那工作的面試主管有跟我要了前公司的電話~
結果我面試主管說~
"你老闆說你是個借錢不還的人~亂說別人是非~公司解雇你是因為你離間老闆與員工的感情...表現不佳..."
還請A來作證呢!!
我只能苦笑了~我跟主管說了原由~
後來錄取了...我記得主管跟我說"找工作眼睛要睜大一點....別傻傻的.."
所以~有些好朋友根本是當假的~為了自己的生存~再好的朋友都不要相信...一定要自己警覺性高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