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大我 完成小我
今年的Halloween適逢周末,下午五時不到,路上已見有人穿戴魔怪服裝,招搖過市。這節日的正式譯名是「萬聖節前夕」,聽起來頗古板,與其「節日精神」festival spirit格格不入;若以粵音出之,大可改稱為「嚇攞玩」:「嚇」乃是嚇人取樂;「」乃是小孩子在該天有權逐家逐戶問糖果treat or trick;「玩」籠括其精神,在晚上數小時中,放浪形骸,只求好玩而已,不應加以深責。在芸芸妖魔角色中,最容易扮亦有震懾效果者,首推吸血殭屍 Vampire「德那古拉伯爵」Count Dracula,扮演者可梳洗整齊,斯斯文文,只需把臉塗白、套上有尖長犬牙的牙套、披上一件斗篷即可。尤其是近年來一系列《暮光之城》Twilight 的小說與電影十分流行,將這「不死」的魔怪年輕化及浪漫化,令年輕人趨之若鶩。
歷史上的惡魔全都難逃一死;但在小說情節中,「不死」的「大有魔在」。人體中,癌肯定是惡魔,其「惡」之可怖處在於它不會「衰老」。
為什麼細胞會衰老?因為細胞是「複製」出來的,每一次複製,不可能百分百精確,日積月累,就會「失準」,在身體結構表現出來,是為「衰老」。以影印機為例:我們影印一份文件,得出來影印本的像真度若能達到99%,已是非常難得;若把影印本再影印,第二輪影印本的質素再打一個99%的折扣,只能有 98.01%。如是者,當去到第一百輪,那個影印本的像真度,會跌到只有約36%。所以,除非能不斷修補,細胞必然會衰老。不過,修補說來容易,實際上細胞並沒有能力補充一些失去的東西,尤其是遺傳物質DNA。在增生中,細胞用一個生物酵素,貼在DNA上,一面滑行,一面複製。可是,當去到DNA的盡頭時,生物酵素無法複製那一段被它貼住的DNA;結果,複製品每況愈下,一定會減少了一些。今年諾貝爾「醫學或生理學獎」的得主,得獎的研究項目正是DNA 的終端,又叫端粒(Telomere),這是在DNA尾部一條長長的「路軌」,有了它,生物酵素在複製DNA時騎在終端上,肯定可以複製到百分百的 DNA;但仍不免犧牲一點點終端;日子有功,待終端用完之後,便會「蝕到入肉」;衰老終歸是免不了。
鼻咽癌開始時,往往只是一個病毒的感染。這病毒叫Epstein Barr Virus(EBV),能令感染了的細胞增生,因為其中有一個遺傳基因衍生的蛋白質,叫LMP-1(全名Latent Membrane Protein 1),這東西能令細胞中三個非常重要的(蛋白)轉錄因子起動,分別是STAT-1、STAT-3和NFKB。前二者令細胞不斷增生;至於NFKB,則能藉增加一個叫MMP的生物酵素,令細胞脫離基層物質,走進血管,從而擴散到全身。再進一步,LMP-1會激發一個叫hTERT的終粒酶,幫助細胞修補終端,令細胞不會因不斷增生而衰老。一連串的活動,令一個已成為了癌的細胞欣欣向榮;它完成了「小我」的後果,乃是犧牲了整體「大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