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T包商欠款 工程會關切
美國在台協會(AIT)內湖新辦公大樓建案第1期工程,傳出美國主包商衛斯頓公司積欠工程款,工程會今天表示,將盡力協助國內分包商爭取權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由美國國務院駐外館舍局以設計加施工統包方式(design-build)發包興建的美國在台協會內湖新辦公大樓建案第1期工程,據聞美國主包商衛斯頓公司(Weston Solutions, Inc.)因財務問題,積欠國內分包商新台幣4.7億元工程款。
工程會表示,這個案子是由美國政府依美國法律辦理工程,在2009年3月20日決標給位在美國賓州的衛斯頓公司,總價5446萬6888美元,不適用國內採購法。
不過,依工程會對美國聯邦採購規定瞭解,美國政府發包的工程,一般會要求主包商繳納與契約金額相同的履約保證金及付款保證金。如果主包商積欠分包商工程款,分包商可從付款保證金償付。美國政府也可依事實證據授權出具保證金的金融機構直接付款給分包商。
因此,工程會認為,本案主契約如有要求主包商繳納付款保證金,國內分包商權益應可獲得合理保障,分包商可就此向美方尋求協助。主包商與分包商的工程款爭議,雙方也可協議仲裁解決。
工程會指出,希望這項爭議能儘速解決,以利工程順利推動,並將盡力協助國內分包商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