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強與傅天穎展開奪子大戰及離婚分產官司,8日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二度開庭,傅以腸胃炎為由請假,陳昨提分配夫妻剩餘財產,認為傅應給付他295萬,他的律師張仁龍說,陳主張權益,夫妻剩餘財產即使是零,陳也不在乎,他要小孩不要錢,「倒是女方先要求贍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超過300萬,還不包括每月教育費。」暗批她要錢要小孩。
她去年8月訴請離婚,因態度反覆,離婚事歹戲拖棚,昨開庭又放鴿子,她堅持單獨監護權,透過律師李漢中說,每月需繳7.5萬房貸,小孩念私立小學,每月學費加才藝班費用達5、6萬,但多年來陳子強未支付;律師出具收費單據證明,並指她曾向經紀公司及第三方信託借貸數百萬,傅在永和房子賣2080萬,已償還部分債務。
陳子強昨神情憔悴,無奈說:「教育費都有付,單據也在,反正她在媒體上講我也不只這一件事。」他主張兒子共同監護,讓孩子在正常環境下成長,「這是大人的事,不希望影響小孩。」
傅喊窮,陳的律師說:「有多少能力就過怎樣生活。」法官昨先行裁定,小孩交由傅為主要照顧責任,但陳可在每月二、四周的周六、日探視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