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清過期克流感 衛生署:係合格藥品
民眾口服健保給付克流感藥品竟是過期藥!立委陳亭妃3日痛批,某蔡姓民眾今年3月9日到台南市醫院就診,院方竟開給他過期的克流感藥物,院方還表示,如果要吃不過期的藥就要自費購買!對此,衛生署回應表示,目前克流感藥物的有效期限從5年展延為7年,都是經過檢驗的合格藥品,民眾食用並無問題。
陳亭妃指出,蔡姓民眾在今年3月9日到台南市醫院就診時,竟拿到過期的克流感藥物。此健保給付的克流感藥品外盒的有效期限是2013年10月31日,並加註了衛生藥字第0980061069號函規定,但打開後才發現,有效日期為2006年10月至2011年10月,藥物早就到期。
「目前克流感藥物都經過檢驗,都是合格藥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主祕羅吉方表示,克流感是政府儲備的防疫物資,經安全性試驗報告,再經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效期從五年展延為七年,都是合格藥品,目前並沒有任何過期藥,都是展延效期的藥物。
陳亭妃表示,詳閱衛生藥字第0980061069號含規定後,發現這張公文是衛生署同意疾管局將儲備屆期克流感膠囊效期展延至七年。而所謂的儲備應該是把這些藥物儲存起來,備而不用,以因應未來一旦突然發生的流感緊急疫情擴散大流行;但蔡姓民眾今年3月9日到台南市醫院就診時,並沒有發生流感緊急擴散情況,衛生署此舉根本就是要將這些藥物大清倉,不顧老百姓建康。
「這些過期藥物,萬一吃出問題誰要負責?」陳亭妃表示,目前台灣疫情尚未擴散到克流感藥物不夠提供的狀態,衛生署怎麼可以將過期儲備克流感拿出來,此舉已違背了不到萬不得已的防疫關頭,絕不將過期的克流感釋出給民眾的使用承諾和原則,因此呼籲衛生署,要全面回收目前在醫院診所超過五年效期的克流感儲備藥品,讓民眾安心用藥。
圖說:立委陳亭妃3日痛批,某蔡姓民眾今年3月9日到台南市醫院就診,院方竟開給他過期的克流感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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