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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發監一國6制 立委促統一

酒駕發監一國6制 立委促統一

國內酒駕發監竟「一國多制」!目前各地檢察署酒駕發監有六種標準,彰化、屏東、桃園酒駕四犯入監,台中、新北等地三犯入監,基隆最嚴格,酒駕二犯即入監;朝野立委認為,這將造成越區駕駛困擾,要求統一入監標準。

法務部資料顯示,全國廿一個地檢署,卻有六個酒駕發監標準。士林、桃園、新竹等地五年內酒駕四犯就發監;新北地區五年內酒駕三犯發監;基隆最嚴格,五年內酒駕兩犯即發監;苗栗、屏東、台東等地不限時間,累積酒駕四次就發監;台中、南投、花蓮、台南、高雄等地累積酒駕三次發監。

此外,台北、宜蘭、雲林、澎湖等地,則依檢察官個案認定,審核是否發監或易科罰金。

去年「葉少爺事件」引起輿論重視酒駕肇事,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天審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酒駕條款」時,朝野立委針對各縣市酒駕發監標準紛紛提出質疑。

國民黨立委王惠美指出,有彰化民眾向她陳情,到台中喝多了酒後駕車被警察取締,準備好罰金到地檢署時卻突然「被抓去關」,因為台中地檢署規定,酒駕三犯即發監。

王惠美質疑,彰化地區並未有此規範,不知地檢署是怎麼訂定標準?而基隆酒駕兩次就發監,「難道基隆人就比較會酒駕嗎」?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也質疑,各地檢察官對於酒駕發監執行標準不一,也造成民眾僥倖心態,恐造成酒駕狀況更嚴重,要求法務部應統一標準。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會請高檢署研議是否統一標準;五月將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討論,最快五月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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