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期注資夏普? 鴻海:合約效期3年、將續合作及協商
外電報導指出,夏普發出聲明稿表示,鴻海未在期限截止前付款,將重新檢討投資規模和時期等事宜,及考慮其他方面的資金籌措;鴻海在26日晚間重大訊息公告指出,根據2012年3月27簽訂的合約,雙方有效期間為3年,鴻海強調,3月24日雙方誠意的高層會議,面對面的進行5個小時的討論,確定雙方繼續進行合作的方向,並簽有會議結論。
針對外電報導指出夏普宣布與鴻海的協商期限截止一事,鴻海26日公告指出,將持續投資Sharp Corporation,鴻海表示,「自2012年3月簽約後,針對Sharp本社的投資案,雙方一直持續進行溝通。2013年3月24日雙方誠意的高層會議,面對面的進行了5個小時的討論,會議確定了雙方繼續進行合作的方向,並簽有會議結論」。
鴻海指出,「根據2012年3月27簽訂的合約,雙方有效期間為3年,即2015年3月26日到期,並依據2012年8月3日雙方高層會議討論,鴻海將以協議實價的方式,履行承諾9.9%的投資,希望在銀行團支持下,投資事宜的進行越快越好,目標在3個月內完成投資」。
鴻海強調,「依據2012年簽訂的合約,有關經營協議會的運作,擬取得銀行團支持與共同協商,鴻海並進一步希望請銀行團派人進來一起參與來協助奧田經營團隊,以期日本百年企業夏普能快速重振營運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