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為何朵拉郎配:父母不願意女兒進宮做性奴
因謠言而引發的“拉郎配”固然荒唐可笑,但其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專制皇權的暴虐。
一
男婚女嫁,在中國的傳統習俗中,從來是男求女而不是相反。女求男即或有之,也只是個別現象,且只會在暗中進行,否則拉郎為配,強嫁於人,對一個女子來說,無異於自輕自賤,世人也會視這樣的女人為沒人要的“賤貨”。然而在中國古代,卻發生過多起“拉郎配”事件。
最早的“拉郎配”發生在元代,這是一起准拉郎配性質的事件。陶宗儀《南村輟耕錄》記載,元至元三年,民間謠傳說,朝廷將采選童男童女,送給北方的韃靼貴族為奴婢,且要求父母送至北方交割。消息一傳開,“自中原至於江之南,府縣村落,凡品官庶人家,但有男女十二三以上,便為婚嫁。六禮既無,片言即合”。一些大戶人家與地方官吏,唯恐皇命即刻到來,自家女兒難逃厄運,顧不得臉面和世俗必不可少的婚嫁禮儀,不待車轎來迎,便徒步匆匆送女兒上門成親。
謠言流傳十多天后,人們才慢慢明白過來,所謂采選,原來不過是一時謠言,然而覆水難收,為時已晚,“自後有貴賤、貧富、長幼、妍醜、匹配之不齊者,各生侮怨。或夫棄其妻,或妻憎其夫,或訟於官,或死於夭。此亦天下之大變,從古未之聞也”。“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是中國幾千年的婚姻觀念,不管男女雙方如何不匹配,就多數人來說,木已成舟,要想改變已不可能,封建禮教約束著他們從此相伴終身,白頭偕老。
吳中有一位叫祖伯的僧人,寫了一首詩譏嘲當時的情況:“一封丹詔未為真,三杯淡酒便成親。夜來明月樓頭望,惟有姮娥不嫁人。”這首詩諷刺世人輕率婚嫁,滑稽可笑,但將這一現象完全歸罪於時人的輕信謠言,於理有偏,只可當作戲謔看。
在明代,真正的“拉郎配”曾兩度發生。第一次發生在隆慶二年,這是一次影響範圍很廣、引發民間騷動極大、明人記載也較多的事件,留于後文詳述。第二次發生在天啟元年,當時民間訛傳朝廷命太監到各省采選年輕女子充宮娥。謠言擴散開後,裏巷之間立即人心惶惶,據明人徐複祚《花當閣叢談》記載:“一時民間爭相婚配,各務苟合,不問良賤,唯以得夫為幸。”
官府得知此事後,既不說明真相,也對這種胡亂嫁娶不加勸阻。這股“拉郎配”之風,一直持續了兩個月才停息下來。此前,民間曾有“萬曆四十九,女子賤如狗”之謠。萬曆皇帝在位48年,其子泰昌帝在位只一個月,接下來就是天啟帝,推算起來,此時正是萬曆四十九年。因此在普通老百姓看來,這恰恰應了采選之事,訛傳與謠諺一加對應,讓百姓們不得不相信這是天意。
清代的“拉郎配”事件發生在順治、康熙兩朝。據清人葉夢珠《閱世編》記載,順治五年,民間訛傳朝廷將要采選女童入宮。謠言傳開後,“城鄉有女之家,婚配者紛紛,無論年齡,不擇門第,朝傳庚帖,晚即成婚。儐相樂工,奔走不暇,自早至暮,數日之內,無非吉日良時,陰陽忌諱,略不講擇。”婚姻嫁娶本是人生大事,但當時有女之家已經無暇顧及對方的年齡門第及選一個好日子,設法將女兒儘快嫁出去以了卻心事,成為這些人家的頭等要務,可見一時驚慌失措之狀。
順治十三年,類似的一幕再次發生。據清人董含《三岡識略》記載,當時民間忽然嘩傳朝廷點選彩女,一時人情惶駭,“大江南北,以迄兩越,無論妍醜,俱于數日中匹偶,鼓樂花燈,喧闐道路”。驚慌混亂之中,竟發生了數女爭一男,搶先一步者逼迫男子在途中與自家女兒成婚的情況。有的年輕寡婦,已經守節有年,聽說朝廷點選彩女,以為將因此殃及自身,不得已再次嫁人。廣陵一位老儒,有一對雙胞胎女兒,長得如花似玉,且通文墨,點選彩女之事傳來後,老儒驚慌無措,倉促間將她們匆匆嫁了出去,結果姐妹倆不久就因病死去。是婚姻不和諧還是別有原因,此時已無法說清,而更無法說清的,則是女兒之死給這位老儒帶來的深深的自責與無盡的傷痛。
康熙三十一年冬天,民間又訛傳朝廷采選秀女,清人褚人獲在《堅瓠戊集》中記述說,當時“邑中愚民紛然嫁娶,花轎盈街,鼓吹聒耳”。有一位滑稽生寫了兩首詞來形容當時的情況,其中一首說:“憲示森嚴,民疑莫釋。乏妝奩藉口匆忙,無聘禮乘時倉猝。感皇恩女嫁男婚,向平累畢。頓使皮箱凈桶,價高什百。呼掌禮數遍追求,喚喜娘多方尋覓。看來年節屆秋冬,穩婆忙迫。”由於事出突然又情勢急迫,“以傾城之貌而誤適匪類”的情況多有發生,待到明白過來,生米已經煮成熟飯,一切無法挽回,父母想不出補救之法,而女兒悲傷之淚也只有偷偷往肚裏咽。
二
從諸多明人筆記記載看,隆慶二年發生的“拉郎配”事件,是歷史上最為“熱鬧”的一次。時人田藝蘅的《留青日劄》對這次事件有詳細生動的記載。
事情始于隆慶元年年底,當時民間出現朝廷將到江南采選秀女的風言,但百姓們只是將信將疑。第二年正月,裏巷間再次出現朝廷已派一位太監到浙江采選秀女,已由湖州啟程赴杭城的傳聞。消息很快在杭城傳開,於是“人家女子七八歲已上,二十歲已下,無不婚嫁,不及擇配,東送西迎,街市接踵,勢如抄奪;甚則畏官府禁之,黑夜潛行,惟恐失曉,歌笑哭泣之聲喧嚷達旦,千里鼎沸,無問大小、長幼、美惡、貧富,以出門得偶即為大幸,雖山谷村落之僻,士夫詩禮之家,亦皆不免”。
恰在這時,杭城守將到北關放了三聲炮,老百姓聽到炮聲,更加慌亂,互相驚走奔告說:“選秀女的太監已經到了!”從正月初八九到正月十三,短短幾天,浙省部分地區“倉忙激變,幾至於亂”。雖然官府出榜告示,風波依然無法止息,且蔓延至江西閩廣,極于邊海,一直到二月才漸漸停息下來。明人李詡《戒庵老人漫筆》記述了當時非常滑稽可笑的一幕:其時杭州城內有女之家,唯一的願望就是儘快找到女婿,根本沒有時間去挑挑揀揀。有人竟站在自家門內,透過門縫打量過往少年,看到長相尚可的,就七哄八哄將他擁入自己家中,隨即將女兒許配給他。
在這場風波中,發生了多起可笑又可悲的鬧劇:
一戶家有女兒的富戶當時雇了一位錫工在家打造錫器,聽到消息後,惶恐異常,而家中的女兒一時又想不出可以嫁給什麼人,時至深夜,又不敢出門選婿,思來想去,家中的這位錫工是現成的,人品也還不壞,於是急急趕到他的宿處,大聲叫道:“快起來,快起來!成親了。”錫工此時正在睡夢中,對主人家的安排一無所知,待到起來揉搓開迷糊的雙眼,只見堂上燈燭輝煌,主人家的女兒已經一副新娘打扮待在那裏,等著與自己拜堂成親。錫工不敢相信這一切是真的,還以為自己在做夢。
又有一戶人家,已經與男家約定,趁夜深人靜送女兒上門成親,但等到如約前往男家時,卻見巷口的柵欄門上了鎖。女家為此焦急萬分,然又不敢高聲大叫。這時,門內出現一個早起磨豆做豆腐的年輕人,女家因此松了一口氣,連忙懇求他開門。誰知這位磨豆腐的覺得有機可乘,竟告訴女家,除非將女兒嫁給他,否則絕不開門。不管女家如何哀求,磨豆腐的始終不予理睬。女子的父親無計可施,眼看著天快亮了,一旦弄出動靜來,不僅女兒嫁不成,家庭也可能由此遭殃,無奈之下,只好將女兒嫁給了這位磨豆腐的年輕人。
還有一戶人家,已經與婿家約好送女兒成親的時間,沒想等到將女兒送至婿家時,另一戶人家早已將女兒送了過來,此時正在與自家的女婿拜堂。見此情景,女家為之愕然,便上前爭理,但毫無用處。一家人聚在一處淚水漣漣,徒喚奈何。女父左思右想,別無他法,既已走到這一步,女兒又不能不嫁出去,唯一可行的就是退一步求其次,於是對女婿說:“我的女兒就送給你作副室了。”
當時還有傳言說,朝廷選秀女,還要選寡婦伴送入京,於是一時“孀居老少之婦,亦皆從人”。有一家母女二人,聽到傳言後,很快嫁給了父子二人。還有一位寡婦,為早死的丈夫守制已近20年,曾發誓不再嫁人,此時年齡已經四十五六,家中還有一個女兒,也已二十出頭。聽到消息後,這位元寡婦不得不放棄堅守的誓言,並迅即為女兒找好婆家,不日即與女兒一道各自嫁人。當時有童謠說:“正月朔起亂頭風,大小女兒嫁老公。”又有輕薄子寫詩說:“大男小女不須愁,富貴貧窮錯對頭。堪笑一班貞節婦,也隨飛詔去風流。”
“拉郎配”之風在古代數度刮起,且多在江南一帶,這既與江南女子秀美溫柔,最有可能被朝廷采選相關,更與老百姓害怕女兒入宮,從此親情永隔相關。女兒獲選進宮,看起來是一樁極體面的事,父母臉上有光,女兒也將錦衣玉食幸福一生,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女子一旦入宮,無異於“終身監禁”,既沒有任何自由,也談不上什麼幸福,其地位最多不過是一個性奴,有的連性奴還攤不上。
有幸得寵於皇上,在宮中地位有所改變的,少之又少,而有幸做到皇后的,則幾千年中也不過屈指可數的幾個,有的還只是死後才得到一個封號。因此,後宮對於大多數被選女子來說,不過是一個葬送青春年華的墳場,老百姓雖然並不瞭解宮中內情,但這個道理卻是明白的,於是“拉郎配”便成為他們在情勢急迫時保護自家女兒的一種手段,儘管倉促之中難免陰差陽錯,所嫁非人,但在為人父母者看來,這無論如何要比幽禁宮中強。從表面看,上述幾起“拉郎配”都是由人們輕信一時謠傳引發的,是百姓們互相驚擾上演的一幕幕群體性鬧劇,實際上它源於人們對朝廷采選秀女的恐懼心理,在真相不明的情況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以免一旦真的發生又攤到自家頭上而追悔莫及。
作為有女之家,有這樣的心理不能說不正常,在皇命不容違抗與不甘心葬送女兒一生幸福之間,趨利避害,實在是人之常情。可見,引發“拉郎配”鬧劇的真正禍首,是暴虐而沒有人性的專制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