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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兩制!中得入監、花蓮變罰金

酒駕兩制!中得入監、花蓮變罰金

酒駕新法上路,不過花蓮一名石姓男子已經是酒駕累犯,連續四次被抓,遭台中地檢署判決半年刑期確定,發監在即,他卻鑽漏洞申請移轉管轄到戶籍地,結果從台中移轉到花蓮,石姓男子的半年刑期不但免罰,還能改成易科罰金,各地酒駕罰責不一,也讓人法界人士痛批根本是一國兩制。

一句對不起,高雄葉少爺酒駕撞死的三個人,卻是再也回不來,酒駕問題多,但再多例子,似乎都沒辦法讓民眾覺醒。從元旦起,開始修法,決定加重酒駕罰責,但台中一名石姓男子依然是酒駕慣犯,從2002年到2009年,一共被查獲三次酒駕,判刑三個月確定,但他依然不反省,去年六月,又因酒駕被抓,台中地檢署規定,酒駕三犯將發監,原以為這樣能讓他學到教訓,但想不到石姓男子鑽漏洞,聲請移轉管轄到戶籍地,從台中到了花蓮,原本被判半年的刑期,通通改成易科罰金。

酒駕肇事,造成無數家庭破碎,但各地地檢署,對累犯發監的標準不一,基隆最嚴格,酒駕二犯就要發監;台中則是酒駕三犯才發監;花蓮除了三犯還得有肇事傷害,所以石姓男子沒撞傷人,就能利用移轉管轄躲刑責,根本是一國兩制。

葉少爺事件,讓政府正視酒駕問題,但如今,某些地區對酒駕嚴懲,卻有地方能夠通融,台灣這麼小,沒辦法統一作業,行政院當初祭出的鐵腕,卻罰責不一,等於罰得再重,員警再怎麼加強勤務,心存僥倖的人,依然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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