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興趣與職業的矛盾與結合
反方論點:
A 很多時候,我們並沒有給自己的興趣、愛好以充分發展的空間。把愛好當作職業,其實是一件挺可悲的事。有幾個人敢說愛好比職業更重要?如果有一天,你的愛好改變了,
你的職業也能輕而易舉地隨之改變嗎?
B 原本不同的兩件事情,為什麼一定要把它們扯到一起?職業是一種規范,存在目標性,存在約束,存在壓力;愛好則是一種天性,沒有目標性,自由,不受約束,和職業的本質特點相沖突。
我為音樂累
主角:劉玲,上海某四星級酒店推廣部經理
在職業女性之中,像劉玲那樣有著親自下海籌組樂團並且參與演出的古典音樂愛好者並不多見。在一兩年前,她在廣州的音樂界有著相當的名氣。不過現在的她,早已放棄了幾年來積累的觀眾與演出經驗,轉職到了上海重新發展,連對於古典音樂的愛好,也縮小到了在家中自我欣賞CD的程度。
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決定?劉玲說,因為太累了。在組建樂團的時候,她並沒想到,自己熱愛的古典音樂和工作一發生關系,竟然會讓她心力交瘁。
2000年,劉玲在廣州某酒店任職。當時,工作之余的愛好是跟別人分享古典音樂,為此樂此不疲。因為剛開始的工作並不繁忙,於是她把自己所有的休息時間都放在了樂團的組建和排練上,並自己擔任長笛手。
“一開始挺積極,樂團也很快上了正軌。可是後來就不行了,過了半年,就碰到忙碌的廣交會,酒店的入住率是百分百,一天只睡兩三個小時,回到家只想睡覺,別說每天抽出時間排練,連音樂都一點也不想碰。”
於是劉玲就考慮暫時停止樂團的活動,沒想到,要抽身卻不是那麼容易。由她組建的樂團已是小有名氣,是社區的一塊金字招牌。對於她這個主力樂手的辭去,從樂團的行政主持人到區文化局的領導,上上下下來過問過幾次。最後,連兼任酒店工會主席的副總都來遊說,無奈,劉玲還是留了下來。
“當時覺得,當愛好變成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時,真是一種負累。本來是一件很私密的東西,現在卻要拿來和很多人分享,變成機械性的工作,怎麼還會有激情?”
“樂團的演出不算,就算是酒店本身,但凡一點和音樂相關的事情都會找上我。比如背景音樂的挑選,比如聖誕夜的晚會排練,比如來訪音樂家的客房服務。可是這原本是客房部、宴會部的事情啊,卻完全成了我的義務。”劉玲回憶起來,仍舊是一副後怕的樣子。
不這樣熬了近一年,劉玲終於覺得無法承受了。此時,正好有一家上海的酒店向她發出了邀約,於是,她很快地決定離職,甚至不惜支付給酒店三個月的通知金。
“到了新城市,一切就改變了。工作其實還要累一些,但因為沒有了樂團的那些負累,我變得整個開朗起來,以前有挺嚴重的焦慮症也不再出現。”現在的劉玲笑得開心自然:“我仍舊愛古典音樂,不過僅限於一個人欣賞巴赫和蕭邦。”
“那樣的經歷,有一次真的已足夠了。”
反方論據:
A 美國康奈爾心理研究會對創業者的建議:發現了自己的興趣所在,就可以開始用它來做生意賺錢嗎?事實上並非如此。有高達74%的調查結果支持,創業時原始激情總會在三個月內燃盡,因為一旦你把愛好當成生意,它就變成了你安身立命、養家活口的依靠,而不再是閒暇時把玩的樂趣。
B “一個人可以有很多愛好,但前行的方向只有一個。愛好不等於特長,很多人喜歡唱歌、跳舞、下棋……可那和職業是兩碼事。如果愛好什麼就一定從事什麼,這個世界恐怕會有不少郁郁寡歡的失敗者和自以為是的蹩腳職員。”
--愛因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