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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遭夫毆傷能否拒絕履行同居義務?

妻遭夫毆傷能否拒絕履行同居義務?

妻遭夫毆傷能否拒絕履行同居義務?

  按夫妻因互敬互愛,共同經營家庭生活。然夫如咨意毆打妻成傷,夫妻一方之人身安全無從保障,自有正當理由可以拒絕履行同居義務(民法第一千零一條參照)。另按民法關於離婚之原因中即規定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通居之虐待者,得訴請離婚。而受暴力之一方也得依法聲請家庭保護令,於受暴之情況改善前,得拒絕與施暴之一方同居,尚難認具有遺棄之故意。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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