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翁控妻不顧 訴請離婚勝訴
年逾80歲的喻姓老翁控訴小他32歲的妻子時常早出晚歸,違反婚前說好要照顧他的約定,請求離婚。最高法院今天判准。
根據判決書指出,新竹市喻姓老翁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大陸地區的王姓女子,2人於民國93年間結婚。年事已高的喻姓老翁要求王女來台後不要外出打工,要好好照顧他。
喻姓老翁主張,王女來台不久就外出打工,還在96年因被查獲非法打工,遭強制出境,但隔年再來台後,仍時常外出打工,還與他分房睡覺,若他夜間突發意外則求助無人。
王女主張,外出工作是經喻姓老翁同意,又喻姓老翁雖80多歲高齡,但精神很好,他於100年自費到醫院的護理之家就養,不是因病不能行動,是故意不要她照顧。
法院一審判准兩造離婚,二審依兩造鄰居證詞認為,王女時常早出晚歸,且依醫院診斷書,喻姓老翁確實需有人陪伴照顧、以免發生意外的需求,但王女卻未依兩造婚前的約定,棄喻姓老翁安危不顧,讓喻姓老翁堅稱「死也不願維持婚姻」,仍判准兩造離婚。
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