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故事多則
“不要錢,不怕死”
明清京官之苦,時人皆知。作為七品京官的曾國藩年俸僅為45兩,外加作為津貼的“恩俸”和“祿米”也不過135兩。而後來的張之洞曾給京官算過賬:“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彌補這樣大的收支赤字只有兩法:一是收受外官的饋贈,二是借貸。外官收入豐厚,為了構建關係網,每次進京,都要給熟悉的京官們送禮,名為“冰敬”、“炭敬”、“別敬”(意為夏冬買冰買炭等費用)。這筆饋贈,少則數十兩,多則數百兩。但是曾國藩很少利用手中權力為人辦事,所以這種饋送次數很少,於是借債就成為他經濟來源的主要部分。因為人品好,曾國藩借錢比較容易。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底,曾國藩已累計借銀400兩。這一時期,他在家書中多次出現“借”“欠”“窘”的字樣,艱難形狀,躍然紙上。
咸豐二年(1852)曾國藩墨絰從戎,創建湘軍,從此開始了11年鎮壓太平軍的戎馬生涯。晚清軍隊是腐敗最烈的所在。吃空額、扣兵餉、出售兵缺,以及在軍營中設賭收費都是軍官們最普遍的營私方式。即使清廉之員,也可以憑“截曠”和“扣建”致富。國家統計的軍餉,是足員足月的全額。但一年當中,軍隊常有兵員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補充。新舊兵員不可能當天銜接,這中間會有空缺。空缺時的餉銀就節省下來,叫做“截曠”。國家計餉,都按每月30天算,農曆小月只有29天,省下的一天軍餉扣下來,叫做“扣建”。這兩筆銀子本應上繳國庫,但實際上誰都沒有繳。日積月累,為數甚巨。比如李鴻章帶淮軍幾十年,截曠和扣建積累巨大。他把其中一部分銀子存在直隸藩庫中,作為自己的“小金庫”,死後還存有800萬兩。
但曾國藩的宦囊並沒有因此而豐富。初出山之時,曾國藩表示:“不要錢,不怕死。”統兵之後,可以支配的金錢雖多,但他為“風示僚屬”和“仰答聖主”,把自己的部分收入捐給了戰區災民,寄回家的錢反而比以前少了。
曾國藩立定主意不多往家寄錢,不僅因為要保持清廉之節,還因為他認定從小經過生活磨煉的人更容易成大器。“若沾染富貴習氣,則難望有成”。他在家信中說:“吾不欲多寄銀物至家,總恐老輩失之奢,後輩失之驕,未有錢多而子弟不驕者也。”
雖然官至極品,但曾國藩晚年生活仍然保持儉樸習慣。薛福成擬的《代李伯相擬陳督臣忠勳事實疏》中有這樣一段文字:“其(曾國藩)本身清儉,一如寒素。官中廉俸,盡舉以充官中之用,未嘗置屋一廛,增田一區。疏食菲衣,自甘淡泊,每食不得過四簋。男女婚嫁,不得過二百金,垂為家訓。有唐楊綰宋李沆之遺風。而鄰軍困窮,災民饑饉,與夫地方應辦之事,則不惜以祿俸之盈餘,助公用之不給。”
這段敍述,應該說並沒有過分誇張。曾國藩愛穿著家人為其紡織的土布衣服,不愛著綢帛。曾國藩升任總督後,其鞋襪仍由夫人及兒媳、女兒製作。當時每晚南京城兩江總督府內,曾國藩夜閱公事,全家女眷都在麻油燈下紡紗績麻。通常他每頓飯只有一個菜,“絕不多設”。
同治十一年,曾國藩在兩江總督官署去世,終年61歲。他生前曾留下遺囑,喪事概不收禮。但曾國荃建議曾紀澤不要遵守此項遺囑,因為,一品大員的喪事,“實非巨萬可以了”,關係密切者,“似可以酌受”。但曾紀澤拒絕了此項建議。曾國藩自以為生前給自己留下的養老錢“極豐裕”,然而辦完喪事後,已經所剩無幾。
“四敗”藏鋒
曾國藩認為為官有四大忌,即“四敗”:昏惰任下者敗,傲狠妄為者敗,貪鄙無忌者敗,反復多詐者敗。曾國藩把這“四敗”寫在案頭上,每天都提醒自己。
在另一個地方,曾國藩又說,自古以來凶德致敗者大約有二端:一是傲慢,一是多言。他總結歷史的經驗說:“我看歷代的那些著名的大官,大多數都是因為這兩個原因而敗家喪身的。”不管是居官四敗也好,還是二敗也好,其實都有一個核心,這就是,為官者之所以身敗名裂,往往是由於不知道顧忌。
曾國藩曾經說自己有“三畏”:畏天命、畏人言、畏君父。曾國藩一生,也始終是在如履薄冰、如臨深淵這樣的心境中度過的。道光二十五年五月,曾國藩升了官,他在給弟弟的家書中,表示不但不敢高興,反而感到戰戰兢兢。他說:“這次升官,實在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日夜誠惶誠恐,自我反省,實在是無德足以承受。你們遠隔數千里之外,一定匡正我的過失,時時寄信來指出我的不足,務必使累世積累下的陰德不要自我這裏墮落。弟弟們也應當常存敬畏之心,不要以為家裏有人當官,於是就敢欺負別人;不要以為自己有點學問,於是就敢於恃才傲物。常存敬畏之心,才是惜福之道。”
位高轎低
曾國藩在道光年間連年被提拔,升遷極快,十年之間連升十級,這是難得的恩遇:在升為正三品大員後,按規定,轎呢要由藍色換為綠色,護轎人也要增加倆人,而且乘轎是需要配備引路官和護衛的。但令百官詫異的是,曾國藩從升為三品官之日起,除身邊不得不增加兩名護衛外,轎前不僅沒有引路官,連扶轎的人也省了去,且轎呢也沒有換成綠色,仍乘藍轎。
不久,曾國藩又升為二品大員,下人就為他薦舉了四名轎夫,要把曾國藩的四人大轎換為八抬大轎。按清朝官制,四品以下官員准乘四人抬的藍呢轎,三品以上官員准乘八人抬的綠呢轎,俗稱八抬大轎。但這並非硬性規定,官員如達到品級而收入不豐者,是可量力而行的;若品級達不到卻乘高品級的轎子就算違制,一旦被人舉報,不僅要受處分,嚴重的還要被革職、充軍。
其實,曾國藩早就打定主意,他明曉水滿則溢、人滿則忌的官場道理,對於可擺可不擺的架勢、可坐可不坐的大轎,一律是不擺不坐。雖然,曾國藩因乘藍呢轎而被下級官員欺侮,但京城三品以上的大員出行,都知道向護轎的官員交代一句:“長點眼睛,內閣學士曾國藩大人坐的可是藍呢轎呢。”
曾國藩縱橫官場幾十載,正是憑藉了這種低調、內斂的力量。
曾國藩平了太平天國後,坐鎮南京,為了復蘇地方經濟,聽從部下建議,決定把秦淮河的旅遊業恢復起來。這十里秦淮,原是所謂“六朝金粉氣”的銷金鍋,樓臺畫舫間,槳聲燈影裏,文人雅士,歌女名妓,把酒言歡,何樂不為?曾國藩手下一些官員早已按捺不住,又不敢貿然行事,於是便慫恿曾國藩前去“視察”。
曾國藩心知肚明,順水推舟。首次,他碰到一個藝名為“少如”的藝妓。此女色藝俱佳,且頗聰慧,求曾賜副對聯,以抬高自己身價。
曾國藩本是聯對名家,區區一聯,哪在話下,便擬用她的藝名“少如”作一嵌名聯,免掃其興。先書上聯:得少住時且少住;
歌妓一看,所寫並非自己初衷。未等曾國藩寫下聯,她便搶先進言,說妾願替大人續下聯,不知大人意下如何?曾國藩沒想到一個藝妓竟然還有文才,自然點頭稱好。
這個少如續寫的下聯是:要如何處就如何。
曾國藩見了,不覺嘆服此女的良苦用心。
曾國藩公務繁雜,自對秦淮藝妓有了良好印象以後,只要得閒,總要邀幾個幕僚好友去秦淮河畔,吃吃花酒,聽聽歌曲,以緩解一下緊張情緒。
一次,他為一來南京的友人在秦淮一酒樓設宴接風,席間請了一個名“春燕”的歌妓唱曲助興。那春燕不但姿容姣好,歌喉更有“餘音繞梁,三日不絕”之功力,曾等一干人無不為之傾倒。
後來,春燕為一富商納為小妾,離開了秦淮,曾國藩再去,已是人去樓空。曾在悵然若失間,寫出了下面這副《懷春燕》的對聯:
未免有情,憶酒綠燈紅,一別竟傷春去了;
似曾相識,悵梁空泥落,幾時重見燕歸來?
對聯把“春燕”二字分別嵌入上下聯,傷別,悵惘,情真意切。從中亦可看出曾國藩的另一面:他也是人,也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啊!
聖不免俗
一次曾國藩用完晚飯與幾位幕僚閒談評論當今英雄。他說:“彭玉麟、李鴻章都是大才,為我所不及。我可自許者,只是生平不好諛耳。”
一個幕僚說:“各有所長,彭公威猛,人不敢欺;李公精明,人不能欺。”
曾國藩問:“你們以為我怎麼樣?”
眾人低首沉思,忽然走出一個管抄寫的後生,他插話道:“曾帥是仁德,人不忍欺。”
眾人聽了,一齊拍手。
曾國藩得意地說:“不敢當不敢當。”
後生告退,曾氏問:“此是何人?”
幕僚告訴他:“此人是揚州人,入過學(秀才),家貧,辦事還謹慎。”
曾國藩說:“此人有大才,不可埋沒。”
不久,曾國藩升任兩江總督,派這位後生去揚州任鹽運使。
老曾每每都在怵惕著“諛”,卻擋不住無形中諛的神奇力量。
曾國藩的另一面
曾國藩是清代的名相,也是個官精。他步入仕途後,十年七遷,連跳十級,37歲就當上了二品京官,可謂一帆風順。但是,縱觀曾國藩的一生,他常常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戴著兩副面具。
天京攻破後,禦史賈鐸在京城發難,奏請朝廷命曾國藩將太平天國的金庫查明,報部備撥,這是對曾氏兄弟極為兇狠的一著,使他們幾乎沒有招架的辦法。當時,太平天國的大量金銀珠寶在幼天王等倉皇逃命的時候,是不可能全部帶走的。湘軍入城後,對這些積存已搶劫一空,不可能再“報部備撥”了,就是少有劫餘,曾氏兄弟也不願意上繳。但是,面對朝廷的命令,該怎麼辦呢?曾國藩在給朝廷的奏摺中說:“克復老巢,而全無財貨,實出微臣意計之外,亦為從來罕聞之事。”朝廷當然是不相信他的話的,但是,這時的朝廷並不願意與曾氏兄弟的關係鬧得太僵,於是在給他的廷寄中說,根據你的奏摺,城中(指天京)並沒有賊庫,這是事實。這樣,朝廷算是給了曾氏兄弟一個體面的臺階。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曾氏兄弟在俘獲李秀成後,沒有解京獻俘,而是在十七天之後匆匆地將李秀成殺了。消息傳到京城,輿論大嘩,都說曾氏兄弟專橫跋扈,殺人滅口,使曾氏兄弟又陷入難以招架的地步。
本來,曾國藩在六月二十三日的報捷折中還向朝廷請示,李秀成、洪仁達“應否檻送京師,抑或即在金陵正法,咨請定奪”。按理,曾國藩應在朝廷“定奪”之後行事,但是,他沒有這樣做,卻在七月初六放出李秀成飲宴了一番之後,便將李淩遲處死了。把李秀成檻送京師,是當時各方面的共同意見,就是曾國藩本人也是這麼認為的。但他又為什麼不等朝廷的命令而將李秀成匆匆處死了呢?他給朝廷做了一番解釋。他認為,除了洪秀全之外,其餘的都沒有必要解送到京師,陳玉成和石達開就是現成的例子。再者說,李秀成自知罪重,到哪里也是死,微臣擔心他在途中絕食,或者逃跑,留下禍患,就與弟弟曾國荃再三商量,統一了意見,就地正法了。
曾國藩生怕這樣的解釋交代不了朝廷,於是在另一奏摺中進一步解釋說,李秀成很得民心,黨羽很多,威信很高,號召力很強,如果不迅速殺掉,則貽害無窮,所以就把他殺了。
真實的情況是曾國藩害怕一旦把李秀成解送京師,李秀成的供詞與自己連日來的奏摺不符,這樣他就犯了欺君之罪,吃不了也得兜著走了。比如,曾國藩報捷說,破了金陵當日,殺“賊”十萬,而當時城中連居民也不過三萬多人,怎麼來的十萬?至於天京的“金庫”,李秀成自然是一清二楚的……想到這些情況,精明的曾國藩自然是不會把李秀成解送京師的了。
曾國藩為了保護自己,什麼謊話都敢編造。本來,朝廷在六月二十九日的諭旨中明確命令他“遴派妥員,將李秀成、洪仁達押解來京”。曾國藩於七月初六收到了諭旨,而他就在當天把李秀成殺害了。過了半個月,他才慢騰騰地於七月二十日複奏說,微臣在初十日才收到諭旨,仔細算一下,臣應該在初六日就收到諭旨了,但不知道什麼原因竟遲了四日。諭旨是由安慶轉遞江寧的,不知道是何處驛站出了差錯。朝廷為了利用曾國藩,雖然也下令挨站嚴查,最終卻沒有結果,只好不了了之。
曾國藩有“中興名臣”“洋務運動領袖”“聖相”“近代史之父”等美譽,透過這些美麗的光環,我們看到了另一個真實的曾國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