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趙子龍-段澐叛亂案」之真相
段澐是湖南省衡陽縣人,黃埔軍校第五期畢業,與蔣經國同 革命實踐研究院第一期學生,任九十五師師長時,他曾獨力擊潰共軍三個縱隊的兵力,創造戰史上小有名氣的「勝芳之役」、「固安之役」,並獲頒「甲種一等光華獎章」,享「華北趙子龍」美譽。
「平津戰役」時,國民黨部隊因該戰區司令傅作義陣前倒戈,導致五十萬大軍悉數不戰而降。
民國三十七年冬,北平、天津陷共後,時任青年軍八十七軍軍長,兼代第十七兵團司令的段澐,親率該軍及獨立第九十五師、交警第九總隊、鹽警大隊共約五萬餘人及裝備,由海路撤離塘沽、大沽港口,經上海轉往浙東寧波駐防。整個「平津戰役」的大決戰,共軍僅費二十九小時便結束攻城工作,因此除段澐外,所有未投共將領均僅能全己身而退,獨段澐率部突圍退回江南。這項彪炳戰功令他身擁重兵,但也因此而埋下了他日後遭人構陷的起因。
駐防浙東時,段澐的另一項任務便是保護蔣介石,當時老先生已然下野,但仍暗中掌控黨、政、軍運作。
帶著龐大部隊的段澐在無餉、無糧的情況下,曾向廣州國防部及總統府俞濟時局長求援未果,最後只得轉向代總統李宗仁求助。當段員要求李宗仁撥發軍糧或將其部隊調往廣東參戰以解決無法撥發糧彈問題時,其轄下二二一師師長王永澍(時任副軍長)正巧在場,於是段澐索性修書要王永澍親將請求事項交予李宗仁。未料,王永澍拿著信找上了俞濟時,三轉兩轉地,這封信轉到了蔣介石手上。當時,老先生似乎未有太激烈的反應,因此,並未動員保密局人員監視段員。
稍後,溪口交警叛變,蔣介石處境甚危,段澐悉後隨即派兵敉平,勉強算是救了老先生一命,因此段澐依舊紅透半邊天。
大陸失守後,段澐是少數將部隊完整帶來臺灣的高級將領。老先生復行視事後,即將段員調升 「臺灣防衛隊總司令部(今之陸軍總部)中將副總司令」,成 地位僅次於孫立人的大將。
民國四十一年六月至八月間,一名自稱保密局「谷組長」之特務,先後將段澐、段復兄弟及段徽楷、謝小球、陳瑩、謝自雄等人,以約談名義誘至「保密局」,然後監禁,並由保密局法官「張西林」負責審訊,結果在「張西林」的嚴刑逼問下,完成了「保密局」版的「段 叛亂案」。在「保密局」檔案裡,「段澐叛亂案」要上溯至民國三十八年五月間開始:
當時擔任陸軍第八十七軍軍長的段澐,負責駐守浙東,非但不圖監守防區,反藉招募新兵 名,將大批武器私運到湖南,交給他的堂弟段政,並私自成立新七軍第二師,做 個人政治資本。同時命其親信王永澍,帶著他的親筆函謁見李宗仁,企圖調駐廣東躲避激烈戰事未果。
民國三十八年夏,段澐卸任來臺,目睹國軍在大陸屢遭挫敗,竟開始意志動搖,悲觀失望之餘,遂協助其堂兄段徽楷(時任聯勤總部外勤司副司長),與卸任之八十七軍參謀長汪祥吉二人,於同年十月攜眷離臺返回湖南省衡陽老家。
同年十一月,「保密局」獲知段澐異舉,奉命對段展開監視;並在十二月間,還派固定幹員,於段宅附近開設小型商鋪以利監控;同時掌握其司機、廚師、副官、親屬等,隨時探詢段員舉動。
未久共軍抵湘,段政馬上帶著新七軍第二師向共軍投誠;民國三十九年三月間,段政約段徽楷至長沙與戴石渠、劉道衡等密商來臺策反段澐陣前起義事宜,同時運動交通部專門委員段復蒐集政府情報。
段復係段澐二哥,與戴笠同 黃埔軍校第六期畢業,並在戴的引介下進入軍統局參與情報工作,曾任軍統局湖南站站長、少將科長、交通部專門委員。
共產黨將段徽楷的妻兒留在衡陽充當人質,再由戴石渠偕其赴港。抵達香港後,段徽楷立即寫信給段澐,要求他協助安排入臺事宜。段澐得知後,立即囑咐姪兒段萬鈞假冒段徽楷之養子身分,於民國四十年三月申請段徽楷入臺。
與段徽楷同時返臺的有謝小球,謝員係段澐之妹夫,來臺的目的同 策反段澐。非常不巧地,他的入臺申請也是在段澐的安排下,由段澐舊屬陳瑩轉託謝自雄,假冒謝小球的直系血親提出申請。謝小球、段徽楷二人抵臺後,馬上被段澐接回其住所安頓。這期間,謝、段二人當即告知段法有關他們來臺的目的。
結果段澐非但未予檢舉,反而偕其妻盧兆麟、弟段復,透過段徽楷與戴石渠聯繫,並允諾戴石渠進行叛亂活動。而充當戴石渠「代表」的則是段徽楷的妻子師真。
「保密局」同時查知,段法、段復兄弟之化名分別 「潤甫兄」、「潤甫弟」,「石哥」、「賀表妹夫」則是戴石渠化名,信件多數明寫寒唁一問候,再以澱粉水或乳汁密寫連絡事宜,同時以《孟子》篇逐字穿插其中以防解讀。
民國四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段澐發現已遭監視,唯恐東窗事發,幾經商議之後,決定假「自首條例」之便,由段徽楷向保密局進行「假自首」以換回清白之身,好在日後繼續工作。自認 天衣無縫的段澐等人,不知「保密局」已掌握一切罪證,續對段澐、段復、謝小球等之叛亂罪行予以隱瞞,全案終在「保密局」妥慎偵辦下破案,並於民國四十二年四月二日由軍法局起訴,次年二月三日執行死刑完畢。
這件乍看未有重大瑕疵的案子,其實根本是樁百分之百的大假案。
首先,逮捕或誘捕全案人員的執行者,並非「保密局谷組長」。在當時,整個保密局非但僅有我一名谷組長,就連姓谷的幹員也未見第二人,而案發當時,我正在鹿窟進行勦匪工作。而一再以嚴刑向段氏一族逼供的「保密局法官張西林」,則正在香港進行地下工作。
同時段澐因刑求成傷,曾在獄中呈寫一分想自費購藥治病的報告,原本是敬請「谷先生」轉呈「毛先生」核示,而批示者除了刪去這兩行另添上「黃所長」之外,還附註說明「請另寫,不要呈谷先生並毛先生」。就我所知,在保密局裡,一共有三個看守所。所長級人物計有北所所長陸晶清、副所長李平,南所所長張炎,桃園龍潭的「徐家嗣堂」所長姜達緒,顯然未有「黃所長」其人。
而檔案中所稱的「奉上 指示監視」並曾「設立小型商鋪監視」等等,更屬子虛烏有。自保密局遷臺至我退休期間,所有監視的案子都會經過我,而一切逮捕行動,包括蔣介石下條子要毛人鳳逮捕的人,也全數由我親自或派人執行,這種明顯而拙劣的製造假案之伎倆,在當時並非怪事。
假案形成的原因很多,歸結起來總脫離不了特務單位的鬥爭,尤其是在保密局破獲蔡孝乾等之省工委案後,這一類事件更是層出不窮。
了邀功整出來的冤案,無非是想在老先生面前爭寵,當然爭寵的目標自然是 了權勢。保密局在蔣介石眼中是個驍勇善戰的單位,除了省工委一案外,吳石及陳布雷之女陳璉等之共諜案也都令保安司令部及調查局格外眼紅。
眼紅的結果自然是對保密局展開打壓,於是一石二鳥之計便是藉保密局之名辦冤案,如果僥倖辦成,在蔣介石跟前自是大功一件;倘若不慎失敗,除了給保密局製造敵人外,還可將保密局整得身敗名裂。
當然,整冤枉的對象越是位高權重的就越好,而段澐恰巧符合這一切要件。他曾有「背叛領袖(向李宗仁求援)」的紀錄在先,離職攜眷赴臺後,他的姪子段徽楷又突然全家溜回大陸,而受命成立的新七軍第二師,又在段政的手上投匪;不巧的是,身啣匪命來臺策反的段徽楷、謝小球入臺後,又住在段法家中。於是心懷不軌的特務,在掌握謝、段二人之任務後,自然一心擴大案情,把段法、段復兩人一起捲入全案。
在我的看法,「段澐叛亂案」應是保安司令部司令彭孟緝授意李葆初進行,而彭孟緝除了想在老先生面前邀功外,最重要的目的便是整垮孫立人。舉凡李鴻將軍、黃玨姐妹等與孫立人有關的案子,莫不出自彭孟緝之手,而早期拘禁、刑求段澐等人的地點,則是位於「今日百貨」現址的「東本願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