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表格
兩 願 離 婚 書
立離婚書人男女 茲因雙方意見不合,難偕白首,同意離婚,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兩願離婚書約定條件如下:
一、 本離婚書約簽訂後,雙方婚姻關係解除,嗣後雙方嫁娶各不相干。
二、 雙方如對外有所負債,應各自負責與他方無涉。
三、 雙方在婚姻存續中所生之未成年子(女) 約定歸 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
四、 特約條件:
五、 本離婚書自訂立後,應共同向戶政機關登記始生效力。
六、 依民法第一0五0條規定特立兩願離婚書一式三份,除各執一份為據外,另一份送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之用。
立離婚書人 男方: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女方: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證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證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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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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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26 21:10, 下載次數: 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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