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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退休金 擬採15年平均本俸計

公務員退休金 擬採15年平均本俸計

總統府明(30)日將聯合相關部會召開記者會高調宣布馬政府的年金改革方案,隨後,行政院和考試院也將陸續召開記者會說明改革細節。據銓敘部官員今(29)日指出,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基準會「盡量與勞保一致」,擬從現行的「最後在職俸額」,改為最後15年的平均本俸。至於退休公務員的月退休金未來也擬和勞保相同,打算隨物價指數(CPI)調整,不再因在職公務員調薪而讓退休俸也跟著起漲。

此外,明天擬公布的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目前規劃方向包括:延後退休金起支年齡,從60歲延後到65歲,也就是從85制改為90制,但排除警消、醫護等危險勞動行業。在所得替代率部份,目前規劃訂為75%至80%,退休金給付的計算基數擬由本俸的2倍逐漸調降至1.7倍,預計從民國105年開始啟動,民國115年全面實施。

依照現行的退休制度,如果公務員調薪,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也會跟著調漲,早期甚至有一口氣調1成多的紀錄,引致外界批評退休公務員已經沒有在工作了,為何退休金也要跟著公務員調薪而調高?未來若擬切斷兩者之間的連動關係,公務員月退休金將隨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調整。

不過,銓敘部強調,一定會在所得替代率合理的完整配套下處理公務員的退休金問題,不可能每年都隨著物價指數進行調整。

至於已退休公務員的18趴優存也將進行調整,民國84年7月1日退休及支領一次退休金者,維持18趴優存利率;民國84年7月1日以後退休且支(兼)領月退休金者,調降18趴優存改以浮動利率計給;優存利息以台銀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上若干百分比,並考慮設計逐年緩降的過渡機制。

至於軍職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將放寬將校級軍官最大服役年限,考量其職務性質,適度延長服役1至5年;退休金計算基準則以本階最後3年的平均俸額做為退除給付計算基準,本役服役未滿3年者,則以次一階最後3年為計算基準,退休金基數改以平均俸額2倍計算;其餘如提撥率和優存利率均比照公務員改革方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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