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方案 總統30日公布
行政院與考試院明天將向總統馬英九報告年金改革方案,隨後由馬總統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根據行政院昨天向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報告指出,勞保年金制度擬議改革方案包含政府支付責任入法、提高基金運用績效、檢討所得替代率、延長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基準及檢討保險費率。
報告指出,勞工保險費率部分,依現行費率調整機制於民國104年調到9%,其後每年調高0.5%,125年達上限19.5%。
年資給付率分甲、乙案,甲案初期維持1.55%,待領取年金數額超過一次給付的次月開始,改按原領數額70%發給;乙案則是投保薪資新台幣3萬元以下維持1.55%,3萬到4萬3900元則為1.3%。
報告指出,現行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以最高60個月計算,未來擬逐步到位,每年增加12個月到加保期間最高180個月平均計算。政府也將負勞保年金最後支付責任並擬定撥補計畫,並提高基金運用績效到4%以上。
教育人員退休制度調整部分,報告指出,將從現行75制改為90制,幼兒園及國民中、小學教師採85制,並將比照公務人員改革方案,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提撥率及優惠存款利率。
報告指出,軍職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按現行制度;放寬將、校級軍官最大服役年限,考量職務性質,適度延長服役1到5年。退休金計算基準以本階最後3年平均俸額做為退除給付計算基準,本役服役未滿3年者,以次一階最後3年為計算基準。